所在地 陕西西安

院校隶属陕西省教育厅

创建时间1948年

男女比例 未知

博士点个数暂无信息

硕士点个数暂无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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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摘要 -2009-04-15 21:42:00

院校名称:西安美术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

部标代码: 10729

招生专业名称、层次:

本科:美术类:绘画、雕塑、美术学(美术教育)、艺术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摄影、动画、工业设计

音乐类:音乐学

非美术类: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美术学(美术史论)

专科:美术类:艺术设计

外语语种要求:语种不限,入校后需转成英语或日语

录取规则:

1 、在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规定分数线的条件下:

a 、文化课计分方式: ( 文化总分为考生实际所得文化成绩总分 )

1 )文、理科考生:文化满分及文化总分中含数学成绩;

2 )个别不分文、理科的省份,文化满分及文化总分含数学成绩。

b 、录取原则:(我院 2009 年专业课满分为 200 分)

1 美术史论专业: 文化课占 70% ,专业课占 30% ,按综合分排队择优录取。

综合分计算公式:(文化总分÷文化满分× 70 + (专业总分÷ 200 × 30

2 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 按形体测试成绩为主。

3 其它专业: 文化课占 40% ,专业课占 60% ,按综合分排队择优录取。

综合分计算公式:(文化总分÷文化满分× 40 + (专业总分÷ 200 × 60

4 音乐学专业: 文化课成绩达到本人所在省(市、自治区)最低控制线的前提下,按照专业课成绩统一排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 、对相关科目的要求:

a 、雕塑专业须参加泥塑专业考试

b 、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须参加形体测试考试

c 、音乐学专业只招收艺术文类考生

收费标准(学费标准):

1、 本科 : 绘画类、艺术设计类专业 15000 / 学年;美术教育、音乐学专业 13000 / 学年;摄影

专业 9000 / 学年;美术史论专业 7000 / 学年。

2、 专科(高职): 9000 / 学年

学历、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安美术学院

证书种类:学士学位

咨询联系方式:

院校地址:西安市含光南路 100

邮编: 710065

联系电话: 029-88222342 88247882 传真: 029-88221716

网址: http://www.xafa.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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