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名称
:
西北政法大学
二、校
址
:
长安校区:西安市韦郭路中段
雁塔校区:西安市长安南路
300
号
三、办学层次
:
普通本科、高职(专科)
四、办学类型:
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五、学习形式:
全日制
六、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数:
见各省级招生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七、外语语种要求:
英语专业要求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语种不限。
八、男女生比例:
公安类专业女生录取比例不超过
15%
,其他各专业男女不限。
九、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其中公安类专业按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司法部法规教育司
[2003]16
号文件执行。
十、录取规则:
1
、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依照教育部规定,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按各省级招生办规定的录取批次,采取远程网上录取的方式进行录取。
2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3
、投档比例:
110%
以内。
4
、专业安排方法:
(
1
)以调阅档案的考生投档成绩排序,按招生计划数
1
:
1
划定预录取
分数线
。
(
2
)预录取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专业安排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安排。
(
3
)对于预录取分数线以上,未被志愿专业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参考考生的相关科目成绩安排专业。
(
4
)对于预录取分数线以上,但不能满足志愿专业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不满额的专业由其它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5
、对报考我校的艺术类考生,在专业课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省控线的基础上,按照专业课成绩占
50%
,文化课成绩占
50%
的比例,折合成综合分(
综合分
=
专业课分数
÷
专业课总分
×
100
×
50%+
文化课分数÷文化课总分×
100
×
50%
),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十一、学费标准:
执行陕西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艺术类本科学费
11000
元
/
年,公安类专业、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英语专业学费
4500
元
/
年,其他本科专业学费
3500
元
/
年;高职专业学费
5500
元
/
年。
十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及证书种类:
西北政法大学:本科层次颁发本科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高职(专科)颁发专科毕业证。
十三、联系方式:
长安校区:西安市韦郭路中段
邮编:
710122
电话:
029-88182275
传真:
029-88182277
雁塔校区:西安市长安南路
300
号
邮编:
710063
电话:
029-85385248
传真:
029-85385730
E-mail
:
xfdzsb@yahoo.cn
学校网址:
http://www.nwupl.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