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 陕西西安

院校隶属陕西省教育厅

创建时间1937年

男女比例 48:52

博士点个数7个

硕士点个数39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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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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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政法大学2008年招生章程 -2008-04-14 16:41:00

一、学校名称 西北政法大学

二、校 长安校区:西安市韦郭路中段

雁塔校区:西安市长安南路 300

三、办学层次 普通本科、高职(专科)

四、办学类型: 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五、学习形式: 全日制

六、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数: 见各省级招生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七、外语语种要求: 英语专业要求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语种不限。

八、男女生比例: 公安类专业女生录取比例不超过 15% ,其他各专业男女不限。

九、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其中公安类专业按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司法部法规教育司 [2003]16 号文件执行。

十、录取规则:

1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依照教育部规定,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按各省级招生办规定的录取批次,采取远程网上录取的方式进行录取。

2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3 、投档比例: 110% 以内。

4 、专业安排方法:

1 )以调阅档案的考生投档成绩排序,按招生计划数 1 1 划定预录取 分数线

2 )预录取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专业安排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安排。

3 )对于预录取分数线以上,未被志愿专业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参考考生的相关科目成绩安排专业。

4 )对于预录取分数线以上,但不能满足志愿专业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不满额的专业由其它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5 、对报考我校的艺术类考生,在专业课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省控线的基础上,按照专业课成绩占 50% ,文化课成绩占 50% 的比例,折合成综合分( 综合分 = 专业课分数 ÷ 专业课总分 × 100 × 50%+ 文化课分数÷文化课总分× 100 × 50% ),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十一、学费标准:

执行陕西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艺术类本科学费 11000 / 年,公安类专业、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英语专业学费 4500 / 年,其他本科专业学费 3500 / 年;高职专业学费 5500 / 年。

十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及证书种类:

西北政法大学:本科层次颁发本科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高职(专科)颁发专科毕业证。

十三、联系方式:

长安校区:西安市韦郭路中段 邮编: 710122

电话: 029-88182275 传真: 029-88182277

雁塔校区:西安市长安南路 300 邮编: 710063

电话: 029-85385248 传真: 029-85385730

E-mail xfdzsb@yahoo.cn 学校网址: http://www.nwupl.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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