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政法大学
2015
年本科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
:
西北政法大学
二、校
址
:
长安校区:西安市西长安街
558
号
雁塔校区:西安市长安南路
300
号
三、办学层次
:
博士、硕士、
本科
四、办学类型:
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五、学习形式:
全日制
六、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数:
见各省级招生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七、外语语种要求:
英语类专业要求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语种不限。
八、男女生比例:
公安类专业女生录取比例不超过
15%
,其他各专业男女不限。
九、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其中公安类专业按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司法部法规教育司
[2003]16
号文件执行。
十、录取规则:
1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
、投档比例:投档比例控制在
110%
以内;实施平行志愿的省(直辖市、自治区)根据实时模拟投档确定投档比例。
3
、专业安排方法:
(
1
)我校按照“志愿清”的原则
录取。
(
2
)对于投档分数线以上,但不能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不满额的专业由其它已投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4
、
对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陕西省考生,在专业课、文化课成绩均为合格的基础上,录取按考生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再由高分到低分录取非一志愿的考生。
对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外省考生,在专业课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省控线的基础上,将专业课与文化课成绩折算为百分比后,专业课成绩占
60%
,文化课成绩占
40%
,形成综合分(综合分
=
专业课分数
¸
专业课总分
´
100
´
60%+
文化课分数
¸
文化课总分
´
100
´
40%
),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十一、预留计划
: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考我校上线生源不平衡问题。
十二、学费标准:
执行陕西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艺术类本科学费
11000
元
/
年,公安类专业、外语类专业学费
4500
元
/
年,其他本科专业学费
3500
元
/
年。
十三、联系方式:
长安校区:西安市西长安街
558
号
邮编:
710122
电话:
029-88182275
传真:
029-88182277
雁塔校区:西安市长安南路
300
号
邮编:
710063
电话:
029-85388805
传真:
029-85385730
E-mail
:
xfdzjc@126.com
学校网址:
http://www.nwupl.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