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 陕西西安

院校隶属陕西省教育厅

创建时间1937年

男女比例 48:52

博士点个数7个

硕士点个数39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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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政法大学2015年本科招生章程 -2015-04-17 09:53:00

西北政法大学 2015 年本科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 西北政法大学

二、校 长安校区:西安市西长安街 558 雁塔校区:西安市长安南路 300

三、办学层次 博士、硕士、 本科

四、办学类型: 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五、学习形式: 全日制

六、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数: 见各省级招生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七、外语语种要求: 英语类专业要求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语种不限。

八、男女生比例: 公安类专业女生录取比例不超过 15% ,其他各专业男女不限。

九、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其中公安类专业按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司法部法规教育司 [2003]16 号文件执行。

十、录取规则:

1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 、投档比例:投档比例控制在 110% 以内;实施平行志愿的省(直辖市、自治区)根据实时模拟投档确定投档比例。

3 、专业安排方法:

1 )我校按照“志愿清”的原则 录取。

2 )对于投档分数线以上,但不能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不满额的专业由其它已投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4 对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陕西省考生,在专业课、文化课成绩均为合格的基础上,录取按考生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再由高分到低分录取非一志愿的考生。

对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外省考生,在专业课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省控线的基础上,将专业课与文化课成绩折算为百分比后,专业课成绩占 60% ,文化课成绩占 40% ,形成综合分(综合分 = 专业课分数 ¸ 专业课总分 ´ 100 ´ 60%+ 文化课分数 ¸ 文化课总分 ´ 100 ´ 40% ),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十一、预留计划 :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考我校上线生源不平衡问题。

十二、学费标准:

执行陕西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艺术类本科学费 11000 / 年,公安类专业、外语类专业学费 4500 / 年,其他本科专业学费 3500 / 年。

十三、联系方式:

长安校区:西安市西长安街 558 邮编: 710122 电话: 029-88182275 传真: 029-88182277

雁塔校区:西安市长安南路 300 邮编: 710063 电话: 029-85388805 传真: 029-85385730

E-mail xfdzjc@126.com 学校网址: http://www.nwupl.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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