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办学性质
   
   
    
     
     
  
   
    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是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具有独立办学资格的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2006
   
   
    年
   
   
    12
   
   
    月通过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
   
   
    ,
   
   
    评估等级为良好;
   
   
    2006
   
   
    年被省政府确定为云南省实施
   
   
    “
   
   
    走出去
   
   
    ”
   
   
    战略试点高校;
   
   
    2008
   
   
    年被省教育厅确定为云南省高校实用技能国际人才培养基地,是首批云南省高职示范性院校。
   
   
    2006
   
   
    、
   
   
    2007
   
   
    、
   
   
    2008
   
   
    年三年获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和优秀单位称号,
   
   
    2010
   
   
    、
   
   
    2011
   
   
    年获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二等奖。
   
   
    
  
   
    第二章
   
   
    
    
   
   
    办学层次
   
   
    
  
   
    高职
   
   
    
  
   
    第三章
   
   
    
    
   
   
    地理位置
   
   
    
  
   
    学院位于风景秀丽的西双版纳州府所在地景洪市市中心。西双版纳州地处云南省南部,与老挝、缅甸接壤,与泰国、越南、柬埔寨毗邻。景洪市是全国优秀旅游城市之一。昆明至泰国首都曼谷国际高速公路和澜沧江
   
   
    •
   
   
    湄公河国际航道贯穿全境,连通六国。途经西双版纳的泛亚高速铁路正在建设之中。
   
   
    
  
   
    第四章
   
   
    
    
   
   
    办学条件
   
   
    
  
   
    学院目前占地
   
   
    200
   
   
    余亩(已征用土地
   
   
    2100
   
   
    余亩,正在按照特色名校,一流专业的标准建设新校区),校舍建筑总面积
   
   
    62088
   
   
    ㎡,固定资产
   
   
    5574.06
   
   
    万元,教学设备总值
   
   
    1609.39
   
   
    万元,馆藏图书
   
   
    23.68
   
   
    万册,电子图书
   
   
    28GB
   
   
    ;设有
   
   
    “
   
   
    六系两部
   
   
    ”
   
   
    ,在籍学生(学员)
   
   
    9011
   
   
    人,在职教职工
   
   
    342
   
   
    人,在
   
   
    236
   
   
    名专兼职教师中,有享受国务院津贴教授
   
   
    1
   
   
    名、云南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
   
   
    2
   
   
    名,有云南省高校教学名师
   
   
    3
   
   
    人,教授、副教授
   
   
    63
   
   
    名,外籍教师
   
   
    9
   
   
    名,聘请有校外兼职教师多名。学院建有西双版纳
   
   
    ——
   
   
    热带雨林艺术研究院、西双版纳
   
   
    ——
   
   
    中国民族音乐研究与发展中心,是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英语等级考试和国家汉语水平
   
   
    HSK
   
   
    考试的考点
   
   
    ,
   
   
    设有全国职业资格鉴定中心
   
   
    ——
   
   
    云南省
   
   
    124
   
   
    职业资格鉴定所。建有中央财政支持的国家紧缺人才
   
   
    ——
   
   
    旅游专业培训基地、中国音乐学院西双版纳民族民间音乐教学实习基地,建有省级财政支持的小语种教研室和东南亚语省级示范实训基地。具有
   
   
    “
   
   
    校内、校外、跨国
   
   
    ”
   
   
    三结合的完备的实习实训体系。
   
   
    
  
   
    第五章
   
   
    
    
   
   
    办学理念
   
   
    
  
   
    学院坚持以服务为宗旨,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结合、工学结合的办学之路。根据
   
   
    “
   
   
    立足西双版纳、面向东南亚、辐射省内外
   
   
    ”
   
   
    的办学定位,学院确立
   
   
    “
   
   
    教育联姻、合作办学
   
   
    ”
   
   
    的办学理念,开展工学紧密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创新,实施
   
   
    “
   
   
    中外联合办学
   
   
    ”“
   
   
    校企结合,订单培养
   
   
    ”
   
   
    等多形式、多层次的办学模式。学院与国内外
   
   
    19
   
   
    家大学和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并深入开展了国际合作交流、合作办学和
   
   
    “
   
   
    订单
   
   
    ”
   
   
    式人才培养,取得较好实效。
   
   
    
  
   
    第六章
   
   
   
   
    招生录取
   
   
    
  
   
    一、招生工作遵循
   
   
    “
   
   
    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
   
   
    的原则。同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工作管理办法、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招生计划。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领导,副院长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招生就业处。
   
   
    
  
   
    三、学院招生就业处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全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的日常工作。
   
   
    
  
   
    四、学院设立招生工作监察小组,由纪委书记担任组长,监察办公室设在学院监审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五、学院招生办公室根据各地生源分布情况,组建招生工作小组赴各地进行招生宣传和咨询,并完成学院的招生录取工作。
   
   
    
  
   
    六、招生录取采取远程异地录取,实行
   
   
    “
   
   
    学校负责,招办监督
   
   
    ”
   
   
    的工作原则。
   
   
    
  
   
    七、招生计划及专业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办)公布的为准,云南详见《云南招生》计划版或查阅我院网站。
   
   
    
  
   
    八、身体条件
   
   
    :
   
   
    按教育部、各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执行。
   
   
    
  
   
    九、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及各省的招生政策,按照招生计划录取。录取考生根据其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办)
   
   
    
  
   
    的有关规定择优录取。
   
   
    
  
   
    (一)按各生源省(市、自治区)有关普通高校招生政策、规定和程序进行录取工作。
   
   
    
  
   
    (二)招生录取时,承认各地的加分政策。普通类专业以考生加分后总分排序,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艺术类专业以文化总分(含加分)上线,按照省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三)考生专业确定办法为先考分、再志愿。
   
   
    
  
   
    (四)招生计划内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
   
   
    
  
   
    (五)退档原则:分数最低者先退。
   
   
    
  
   
    (六)被学院录取的新生名单将公布在学院网站上。
   
   
    
  
   
    十、我院不在校外设立任何中介机构和代办人,有关录取工作事宜,考生和家长应直接向我院招就处联系和咨询。
   
   
    
  
   
    第七章
   
   
    
    
   
   
    其他
   
   
    
  
   
    [
   
   
    高额奖学金
   
   
    ]
   
   
    学院每年对品学兼优的优秀学生和学生干部设立奖学金给予奖励,奖学金额最高可达
   
   
    4000
   
   
    元
   
   
    /
   
   
    人。
   
   
    
  
   
    [
   
   
    住院医疗保险
   
   
    ]
   
   
    学院为学生代办平安保险及附加险,学生意外受伤或生病住院可享受
   
   
    55%
   
   
    至
   
   
    90%
   
   
    的医疗费用报销。
   
   
    
  
   
    [
   
   
    贫困生救助
   
   
    ]
   
   
    学院为特困生开设入学
   
   
    “
   
   
    绿色通道
   
   
    ”
   
   
    ;提供勤工助学机会;保证将学费收入的
   
   
    10%
   
   
    用于贫困生助学。
   
   
    
  
   
    [
   
   
    多资格证书
   
   
    ]
   
   
    学院充分挖掘学生潜力和就业竞争力,各专业学生经考核合格,可颁发多种职业资格证书。
   
   
    
  
   
    [
   
   
    继续深造
   
   
    ]
   
   
    大专毕业可参加
   
   
    “
   
   
    专升本
   
   
    ”
   
   
    考试,到专业对口的高一级院校就读。
   
   
    
  
   
    [
   
   
    就业推荐
   
   
    ]
   
   
    我院学生属国家计划内招生,毕业时可领到由省教育厅发放的就业登记证,学院负责推荐就业。我院历年毕业生就业率都在
   
   
    90%
   
   
    左右。
   
   
    
  
   
    [
   
   
    咨询及联系方式
   
   
    ] :
    
  
   
    
    
   
   
    联系电话
   
   
    :0691—2122932
   
   
    、
   
   
    2141371
   
   
    (招生办)
   
   
    
  
   
    传真电话
   
   
    :0691—2142227 2141371
    
  
   
    E-mail: bnzyzjb@163.com
    
  
   
    网上查询
   
   
    :http://www.xsbnzy.com
    
  
   
    联系地址:云南西双版纳景洪市宣慰大道
   
   
    93
   
   
    号
   
   
    
  
   
    邮编
   
   
    :666100
    
  
   
    
    
   
  
  
   第八章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政策为准。如发布虚假或误导性信息,本校愿承担相关责任。
   
   
    
  
   
  
   
  
   
    【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热忱欢迎您咨询、欢迎您报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