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师范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
楚雄师范学院
学校代码:
11391
一、办学属性及层次
:
公办本科普通高等学校
二、办学地址
:云南省
楚雄市鹿城南路461号
三、录取规则
1.招生条件:按国家教育部当年颁布的《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2.招生计划:按国家教育部核准的,各省
(市、区)
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3.录取原则: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4.按投档批次,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择优录取,不设专业志愿级差。
5.艺术类
考生的录取:我校认可和使用各省(市、区)专业联考成绩,在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达到本省本科最低控制线后,对于无特殊要求的省(市、区),按照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
.体育类考生的录取:
我校使用各省(市、区)专业统考成绩,在文化成绩达到本省体育本科最低控制线后,按
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体育专业合格考生。
8
.身体健康状况:按照国家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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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和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我校有权做出处理决定。
四、学费、住宿费标准
1.
学费标准
本科专业学费标准
专
业
名
称
|
标准
(人民币/生/学年)
|
汉语言文学、人文教育、英语、对外汉语、思想政治教育、公共事业管理、小学教育、学前教育
|
3200
元
|
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市场营销、财务管理、工商管理
|
3800
元
|
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应用物理学、地理科学、教育技术学、生物技术、葡萄与葡萄酒工程、科学教育、化学、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
|
4200
元
|
信息与计算科学、计算机科学技术、网络工程、体育、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
4500
元
|
音乐学、美术学
|
7000
元
|
艺术设计
|
8000
元
|
专科专业学费标准
专
业
名
称
|
标准
(人民币/生/学年)
|
计算机网络技术、会计与审计、法律事务、图形图像制作
|
4200
元
|
2.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年400—1000元(分公寓和普通宿舍,按实际住宿标准收取)。
五、证书发放
凡本校毕业的本、专科学生,在校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均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颁的楚雄师范学院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符合楚雄师范学院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楚雄师范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六、奖学、助学措施
学校设立了 “优秀学生奖学金”。建立了集“
奖、贷、勤、补、减、缓、提”为一体的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助学保障体系,所有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就读期间均可获得不同层次与形式的资助。
七、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
云南省
楚雄市鹿城南路461号
学院网址:http://www.cxtc.edu.cn
学院招办网址:http://cnuzsjy.cxtc.edu.cn/
招办联系电话:0878
—
3125541
、3100881 、3120001
传真:0878--3125541
邮政编码:675000
电子信箱:cxsyzb@cxt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