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
    
     2016
    
    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
   
  
  
   :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学校代码:13398)
   
    
  
   
    二、办学类型:
   
  
  
   隶属河北省公安厅,为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三、办学层次:
   
  
  
   大学专科,学制
   
    3
   
   年
   
    
  
   
    四、学习形式
   
  
  
   :全日制
   
    
  
   
    五、学校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滨河街
   
    
  
   
    六、招生对象
    
     
  
   招收参加省内
   
    2016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不含对口招生)的应届、往届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未婚,年龄不超过
   
    22
   
   周岁(
   
    1994
   
   年
   
    9
   
   月
   
    1
   
   日以后出生)的学生,文理兼收;招收女生名额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
   
    15
   
   %。
   
    
  
   
    七、招生条件要求
    
     
  
   (一)政治条件要求
   
    
  
   考生的政治条件应符合公安工作的要求,必须通过公安机关的政治审查。
   
    
  
   (二)身体条件要求
   
    
  
   根据公安部和教育部联合下发的《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公政治
   
    [2000]137
   
   号)规定,除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外,考生还应达到由河北省招生委员会、河北省公安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
   
    2016
   
   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和公安现役院校在我省招生工作的通知》中要求的面试、体能测试等相关标准。
   
    
  
   (三)外语语种只限英语。
   
    
  
   
    八、录取原则
    
     
  
   (一)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二)录取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考生面试、体能测试和政审均合格的基础上,由学院按照教育部、省招委确定的投档比例,在专科提前批采取分数优先的方法进行录取,同分情况下,理科比较理综成绩,文科比较文综成绩。对符合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的考生,我院予以承认。
   
    
  
   
    九、费用及在校生管理、待遇
    
     
  
   (一)学费:每生每年
   
    5000
   
   元;住宿费:每生每年
   
    500
   
   元;
   
    
  
   (二)管理、待遇:在校学生统一着人民警察学员制式服装,实行警务化管理和奖学金、助学金制度。
   
    
  
   
    十、毕业和就业
    
     
  
   学生修完学校规定的课程,达到学校规定的毕业要求,由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具印颁发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网上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毕业生(应届)毕业前参加由国家公务员局、公安部统一组织的全国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警察招录考试,合格后到公安机关工作。
   
    
     
  
   
    十一、联系电话、网址
    
     
  
   招生办公室电话:
   
    0311
   
   —
   
    89653269
    
    
    
  
   招生办邮箱:
   
    hebsjyxsc@163.com
    
  
   学院网址:
   
    http://
   
  
  
   
   
  
  
   
    
     www.hebsjy.com/
    
   
   
  
   纪检监察督察办公室电话:
   
    0311
   
   —
   
    896532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