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
年云南大学武警国防生招生简章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建立依托普通高等教育培养军队干部制度的决定》,经国家教育部和解放军总政治部批准,武警部队与云南大学协商并签订协议,从
2002
年起云南大学每年为武警部队招收培养国防生。
2008
年招生简介如下:
专业和招生数
通信工程专业:
40
名;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
40
名。
招生地区及计划分配
具体招生地区及计划分配见《
2008
年云南大学招收武警国防生计划表》。
招生对象
1
、符合云南大学在当地招收本科生的条件;
2
、符合参军入伍政审和部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身高
1.62
米以上,每一眼裸眼视力在
4.6(0.4)
以上,矫正视力在
4.9(0.8)
以上,
屈光度±
6.OODS
等效球镜以下,
年龄在
20
周岁以下(截止当年
8
月
31
日);
3
、必须是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
4
、限招理科类考生;
5
、全部为男生。
报名形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普通应届高中毕业生,按当地省、市、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文件精神,在当地报名,填写提前批次志愿,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录取方式
按照军队院校从地方招生以及招收国防定向生的办法,由当地武警总队干部处协同省军区干部部门负责对考生进行面试、政审和体检。合格者,由云南大学按照录取条件,同军事院校提前批次择优录取。
培养和管理
被录取的国防生在享受云南大学国家计划生待遇的同时,又享受国防生待遇。国防生在校学习期间,享受由武警部队提供的国防奖学金,同时可享受其他非义务性奖学金。国防奖学金目前暂按每人每年
5000
元的标准发放,其中,学费补助
3000
元,由武警部队与云南大学直接结算;生活补助费
2000
元,由武警部队驻云南大学选培办按照标准逐月发放给学生本人。国防奖学金标准,将根据高校学费和市场物价的变化做适当调整。武警部队负责抓好国防生军政训练,协助云南大学做好国防生的教育管理工作。云南大学负责国防生的教学、管理和毕业资格的审定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发放。国防生按照云南大学有关规定进行教育管理的同时,着眼培养目标,参照部队条令条例要求,实行准军事化管理。
毕业分配
国防生毕业后,统一分配到武警部队工作。
联系地址
:
云南省昆明市翠湖北路
2
号云南大学
武警部队驻云南大学后备警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
邮政编码:
650091
联系电话:
(
0871
)
5034261
5031701
联 系 人
:
夏永华
于刚强
王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