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 贵州遵义

院校隶属贵州省教育厅

创建时间1947年

男女比例 50:50

博士点个数暂无信息

硕士点个数4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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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医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2017-06-06 14:27:0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贯彻依法治校,实施“阳光招生”, 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贵州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遵义医学院 2017 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院校名称:遵义医学院

第四条 院校国标代码: 10661

第五条 学校地址:

校本部:

大连路校区: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大连路 201

邮政编码: 563003

新蒲校区 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学府西路 6

邮政编码: 563000

珠海校区: 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金海岸

邮政编码: 519041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院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第九条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第十条 学校主管单位:贵州省教育厅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遵义医学院党委、行政的领导、监督下进行。学校成立由校长喻田任主任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相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实施细则,指导和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面向全国 25 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均以各生源地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十五条 2017 年,学校推行“大类 + 专业”招生模式。大类专业包含:“公共管理类”按公共事业管理(含 卫生事业管理、社区管理、医疗服务管理、健康管理培养方向)招生 ;外国语言文学类(含 英语、翻译),该大类含英语教育培养方向 ;药学类(含 药物制剂、药学) 。其他按原有专业招生执行。

第十六条 录取批次:提前本科(含体育批次)、一批次本科(涉及贵州省、四川省、重庆市)、专项计划、免费医学定向、二批次本科、少数民族班等。(具体根据各地考试招生主管部门录取工作安排实施)。

第五章 培养模式

第十七条 按照大类专业录取的学生, 学校实行“宽口径、厚基础、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模式:分二个学习阶段。 第一学习阶段为通识教育和专业通识教育,以全校性公共课程和专业基础课程为主。第二学习阶段为专业教育,以专业课程和素质拓展课程为主。学校在二个学习阶段之间依据专业容量、学生志愿、学业情况和学术特长等条件及相关规定实施专业分流。

第十八条 按照专业录取的学生,学校将根据各专业培养方案实施培养。

第六章 录取规则及要求

第十九条 学校根据各省 (直辖市、自治区) 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原则控制在招生计划的 120% 以内。

第二十条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高考政策优惠文件规定,认可各省 (直辖市、自治区) 加、降分形成的投档成绩,并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第二十一条 学校择优录取第一志愿(第一次平行志愿投档)考生,若第一志愿(第一次平行志愿投档)考生人数不足时,学校将接收非第一志愿(征集志愿)考生。学校实行无分数级差录取。

第二十二条 对于进档考生,实行“专业清”原则,即优先满足考生的专业(含大类专业)志愿,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和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都不满足时,学校将根据考生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及各专业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整(包括校区间的调整)。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将做退档处理。

第二十三条 若在录取中出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情况,学校将依据各省 (直辖市、自治区) 招生录取相关规定,并与其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协商决定实施录取。

第二十四条 浙江考生报考学校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

条件:

1 )必须满足浙江省公布的《 2017 年在浙招生普通

高校专业(类)选考科目范围 》中学校招生专业对应的相关选考科目要求。

2 )高考成绩:语文≥ 90 分,数学≥ 90 分,外语≥ 90 分。

第二十五条 对于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和以下专业要求、建议执行。

1 生物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色盲、色弱考生限报(根据专业要求)。

2 )临床医学专业:建议肢体残疾,将影响所填报专业学习、就业的考生慎报(根据用人单位岗位要求)。

3 )法医学专业:要求裸眼矫正度数小于 400 度,年龄小于 20 岁。建议男生身高 170cm 以上( 170cm ,女生身高 158cm 以上(含 158cm )(鉴于该专业就业特殊性,建议女生慎报)。

4 )护理学专业:建议男生身高 165cm 以上( 165cm ,女生身高 158cm 以上( 158cm ( 根据大多数用人单位要求 )

5 )口腔医学、口腔医学技术专业:要求身体无残疾。建议男生身高 165cm 以上( 165cm ,女生身高 155cm 以上( 155cm (根据口腔治疗器械操作要求)。

6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运动康复专业:要求男生身高 168cm 以上( 168cm ,女生身高 158cm 以上( 158cm ,身体无残疾,无色弱,无色盲(根据专业要求)。

7 )麻醉学专业: 要求 身体无残疾。建议 男生身高 160cm 以上(含 160cm ),女生身高 150cm 以上(含 150cm )(根据大多数用人单位的要求)。

第二十六条 报考外国语言文学类、商务英语专业考生,要求英语单科成绩在满分的 60% 以上( 60%

第七章 收费标准与资助

第二十七条 严格按照省有关部门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二十八条 学校有完善的“奖、贷、勤、减、免、补”学生资助体系,新生进校时开通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绿色通道”。

第八章 毕业(学位)证书

第二十九条 毕业颁证:凡具有学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内获得规定学分,达到毕业要求的, 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遵义医学院本科毕业证书, 并以此具印 , 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相应学位类别的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九章 复查

第三十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学校招生办联系方式:

址: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学府西路 6

邮政编码: 563000

号: 0851

联系电话: 28609366

真: 28204408

咨询电话: 2 8204791 28205801

监督电话: 28643387 (兼传真)、 28609366

电子邮箱: zyyxyzsbgs@163.com

学校网址: http://www.zmc.edu.cn/

http://www.zmc.gz.cn/

学校招生办公室网址:

http://stujob.zmc.edu.cn/index04.asp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遵义医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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