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
2010
年招生章程】
一、办学属性和层次:
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是经教育部
(
教发函
[2006]81
号
)
批准成立,由西南财经大学按照教育部教发
[2003]8
号文件及教育部
26
号令要求举办的独立学院,办学层次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
二、学校地址:
四川省绵阳市科创园区九洲大道中段;本科大四、专科大三学生在成都学习与实习。
三、录取规则:
1
、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按照
“
学校负责,招办监督
”
的招生录取体制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2
、我院本专科录取原则上按照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数的
120
%以内调阅考生档案;
3
、我院按照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及分数高低依序进行录取,在调档分数线上第一志愿报考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学院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考生志愿顺序、分数高低择优录取)。学院原则上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定的加分政策。
4
、凡被我院录取考生,进校后可自由选择专业,各专业均无人数限制,不另收费(艺术类专业和普通类专业不能互换)。
5
、报考会计学专业(
ACCA
方向)的考生,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要求在
100
分以上。
6
、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学院将根据生源情况,经省教育厅、省招办同意,调减生源不足省份的招生计划,增投到生源较好的省。
7
、收费标准:按照属地化原则,我院按四川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普通类专业学费为:本科
1.3
万元
-1.5
万元
/
年
.
生,专科
1
万元
-1.1
万元
/
年
.
生;艺术类专业学费为:本科
1.8
万元
/
年
.
生;住宿费均为
1200
元
/
年
.
生。
8
、奖助办法:参看学院网站奖
/
助学金一览表。
9
、艺术类专业录取方式:文考成绩上线后,按专业成绩排序。
10
、学生学习期满且成绩合格,颁发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毕业证书。根据教育部
26
号令和四川省教育厅相关规定,符合授位条件的本科毕业生经审核,颁发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
四、联系方式:
电话: 028-87353575 、 88181001 、 88182223
传真: 028-87352445
网址: www.tf-swufe.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