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 四川成都

院校隶属四川省教育厅

创建时间2004年年

男女比例 56:44

博士点个数暂无信息

硕士点个数暂无信息

加入对比
学校简介
展开查看全部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校园环境
独立卫生间:
寝室人数:
空调:
食堂数量:
食堂
住宿
成都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2011-05-12 19:06:00

一、办学性质及层次 成都职业技术学院是成都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属公办性质的专科层次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级院校、国家 100 所骨干高职院校和四川省首批 4 所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之一。

二、办学地址:

高新校区: 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北段 15 邮编: 610041

花源校区 成都市新津县花源镇花源大道 310 邮编: 611433

三、 录取规则:

1 、严格执行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在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公开、公平、公正录取考生。

2 、身体要求:严格遵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体检指导意见》文件精神执行。新生入学后,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特别说明:护理专业因教学及就业的需要,建议报考学生应身体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男生身高不低于 170cm ,女生身高不低于 160cm

3 、学院面向四川、重庆、陕西、河南、海南、新疆、云南七个省(市、自治区)招生。

4 、学院录取将遵循按志愿,由高分到低分,综合考察,择优录取的原则。填报我院第一志愿、且高考成绩达到我院在各招生省份的录取调档分数线的考生,录取时在专业安排上尽量满足考生的第一志愿。若第一志愿不满额,我院不拒绝后续志愿考生。

5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其他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6 、艺术类专业考试与录取原则:我院艺术类专业认定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对体检合格、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及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州、直辖市)艺术类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投档考生,依据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

7 、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对各相关学科成绩不作特殊要求。

8 、学生毕业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成都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文凭。

9 、对男女考生和应往届生一视同仁。

10 、凡在我院规定报到的时间截至 20 天之内,未到学院报到且未请假的学生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11 、对填报我院志愿的考生,符合国家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可享受加分投档或降分照顾录取政策的,我院执行国家和省的招生录取相关政策规定。

12 、报考我院航空服务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我院组织的统一面试,合格后方可填报。面试时间定为 2011 6 11~12 日,面试地点为学院高新校区。

13 、学费、住宿费严格按四川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四、联系电话: 028 85323653 85327933

网址: www.cdvtc.com www.cdvtc.edu.cn

Email czzs2009@126.com

百度百科

官方微博

微信公众号

知乎评价

学校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