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
2014
年招生章程
一、
学校全称:
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
院校代码:
14365
二、
校址:
重庆市万州区百安坝安庆路
583
号
三、
学校批准成立时间和批准单位:
2011
年
3
月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
教发函
[
2011
]
116
号
)
。
四、主管单位:
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五、
层次:
全日制高职专科
六、办学类型:
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七、办学条件
学院现占地
175
亩(在建用地
900
亩),校舍建筑面积
52000
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
971
万元,有与专业相适应的实训实验室
53
间。学院有较为稳定的校外实习基地
30
个,适用图书
11.5
万册,教学楼、实验实训室、学生宿舍、学术报告厅、图书馆、篮球场、网球场、运动场、学生食堂等设施齐全,教学、生活和活动场所齐备。
八、招生专业
安全技术管理、建筑工程技术(安全技术方向)、应用化工技术(安全技术方向)、机电一体化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矿井通风与安全、矿井运输与提升、救援技术、食品营养与检测、汽车电子技术、金融管理与实务、导游、物联网应用技术、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信息安全技术、消防工程技术、电气工程技术、移动互联网应用技术、建筑可视化设计与制作、安全技术与文秘。学制均为三年。
九、招生范围及招生计划数:
1
、招生范围:重庆、四川、湖北、贵州、云南、广西、山西等省、自治区和直辖市。
2
、招生专业及计划: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情况详见各省公布的招考信息。
十、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
:
按照重庆市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学费:
5000
元—
6500
元
/
年
.
生
(
具体收费标准随各省招办公布的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招生专业及计划情况一并公布
)
;
住宿费:
800
元
/
年
.
生(均为
6
人间公寓)。
退费管理规定: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十一、助学措施
按国家及主管部门相关资助政策规定,在校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
8000
元
/
年(全国
5
万名);国家励志奖学金
5000
元
/
年(约占在校学生数的
3%
);国家助学金(约占在校学生数的
30%
),其中:一等助学金
4000
元
/
年、二等助学金
3000
元
/
年、三等助学金
2000
元
/
年;重庆市安全工程
奖学金
:
其中
一等奖学金
1200
元
/
人、二等奖学金
800
元
/
人、三等奖学金
500
元
/
人;
重庆市安全工程
助学金:其中一等助学金
800
元
/
人
.
年
(
约占在校学生数
的
10%)
、二等助学金
600
元
/
人
.
年
(
约占在校学生数
的
30%)
、三等助学金
400
元
/
人
.
年
(
约占在校学生数
的
60%)
;企业资助的
励志助学金。
同时,按国家相关助学贷款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十二、录取规则
1
、学院按
“
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
的原则录取考生。
2
、外语语种不限,进校后公共外语统一学英语。
3
、录取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比例限制。
4
、录取体检标准 :导游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面部和手无明显疤痕,身体匀称,不接受口吃、听力受限考生。其它按《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但对生活不能自理,导致不能正常完成学业的考生,我院可不予录取,或在无任何资料显示该生生活不能自理的情况下被录取后也将退回原籍。
5
、录取顺序:学校录取按志愿优先的原则,首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填报本校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的第一批投档)的上线考生;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的第一批投档)的上线考生数不足本校在该省的招生计划数时,根据缺额的招生计划,按照投档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非第一志愿(或非第一批投档)的上线考生。
6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专业安排按志愿优先的办法进行确定,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对于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优先满足第一专业志愿,若第一志愿满额,则在其所报第二专业志愿未满的情况下,安排至该专业,以此类推。考生所填报志愿都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按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7
、有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无。
8
、对非第一志愿考生有无分数级差要求:无。
9
、对于报考我院且符合国家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的进档考生,按加分或降分后的总成绩降序排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十三、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十四、其它
我院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问题请直接与我院招生部门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校概不负责。
十五
、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
十六、联系方式:
1
、邮政编码:
404020
2
、联系电话:
(023)58567733
56311029 58567736
3
、传真:
(023)58567750
4
、联 系 人:陶老师
郎老师
5
、学院网址:
http://www.cqvist.net
6
、电子邮件:
tzywz@163.com
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
二
〇
一四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