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 重庆

院校隶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创建时间1954年

男女比例 4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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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2009-04-16 14:23:00

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 2009 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名称 :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

二、学院批准成立时间和批准单位 1985 年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成立为成人高等教育学院,其校名为“重庆青年管理干部学院”。 2006 年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渝府 [2006]53 号文;国家教育部备案教发函 [2006]115 号文批准成立为专科层次的高等职业学院。其校名为“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 。

三、学院代码 :14069

四、学院地址 : 重庆市北碚歇马盐井坝 1

五、学院办学层次 :高职(专科)

六、学院办学类型 :普通 公办 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七、办学基本条件 :校区紧邻北碚国家大学高校园区,占地 400 多亩,建筑面积 43500 平方米 ,依山傍水,校内鸟语花香,庭院秀丽,绿化率达 80% 以上。学院有一支由教授、副教授、讲师组成的专业和年龄结构均合理、实力较强的师资队伍。双师型教师占教师总数 26% 。学院历来注重学生的能力训练,建有 20 多个实验室。

八、 2009 年普通高考招生范围 :面向重庆市( 740 名)实行统招,分专业计划及说明,请考生在招办统一颁发的招考计划书上查询。

九、录取原则

第一条:体检要求: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第二条:录取原则:严格按照教育部及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遵循德、智、体全面衡量,公平竞争,公正选才的原录取则新生;

1 、各专业公共外语为英语;

2 、各专业原则上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3 、对第一志愿报考我院,高考成绩达到我院录取控制分数线,经市招办批准投挡给我院的考生,我院优先录取;

4 、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按志愿顺序择优录取经市招办批准投档给我院的非第一志愿考生;

5 、对于报考我院,符合国家及有关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经市招办批准投档给我院的考生,我院择优录取;

6 、对考生的专业确定,原则上按考生的专业志愿并结合相关学科成绩录取。

十、学费标准 :学费按重庆市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文科5500元/学年;文、理兼收5800元/学年;理科6300元/学年。书费:500元/学年(预收、按实际书价收费,多退少补)。具体分专业学费标准在招生计划书上公布。住宿费因条件不同,标准分为1000元/年—1200元/年,学生入学时可根据自身经济条件选择。

十一、奖贷学金和贫困生资助管理办法:

按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 1 、在校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 8000 / 年(全国 5 万名); 2 、国家励志奖学金(涉农专业 4% ,其他专业 3% 5000 / 年; 3 、国家助学金:涉农专业 40% ,其他专业 25% (国家一等助学金占 20% ;国家二等奖学金占 50% ;国家三等助学金占 30% );其中:一等助学金 3000 / 年、二等助学金 2000 / 年、三等助学金 1000 / 年。

学院每年为优秀学生设立的奖学金有:一等奖学金 1000 / 年,二等奖学金 600 / 年,三等奖学金 400 / 年。

同时,按国家相关助学贷款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贫困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对当年入学的新生,可在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十二、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和证书种类:

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经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学校名称: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十三、其他须知

我院各项招生工作均严格遵守国家教育部及重庆市招办的规定,我院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从事招生中介活动,考生和家长因轻信其他人员的许诺而造成的一切后果,我院概不承担责任。

十四、招生联系方式

学院名称: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招办联系电话:( 023 68315865 68315863

邮政编码: 400712

Eamil: http://www.cqqzy.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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