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2009
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招生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全称: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院代码:
12607
。
第三条
办学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歌乐山龙洞湾
101
号
新校区地址:重庆市璧山璧青大道
第四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二章
招生录取
第五条
招生计划
2009
年面向全国重庆、四川、贵州、湖北、湖南、甘肃、海南、新疆、河南、安徽、山西、内蒙古共
12
个省、市招生,在各省的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各省招办公布的招考信息及相关说明。
第六条
录取规则及体检要求:
1
.按教育部要求及相关省、市招办的规定,对学生德智体全面考核,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
2
.学院在第一志愿不满额的情况下按志愿顺序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
3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原则上按总分、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录取,如专业计划满额在相近专业调配。
4
.对加降分投挡后达到我校在该省(市、区)调档线的考生,录取时按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招生政策执行。
5
.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无加试科目,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学院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
6
.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市招委、市卫生局联合制发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 收费标准
第七条 我院严格按重庆市教委、市财政局、市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确定收费标准。学费在5500-10000元/年,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各省招办公布的招考信息。
住宿费收费标准为:
600-1200
元
/
年·生
(
最终按重庆市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
)
。
第四章 奖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第八条
我院在校生可享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学院还专为贫困学生设立了“资助贫困学生奖助学基金”,为成绩优异的学生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为新生报到开放“绿色通道”,为在校学生提供校内外勤工俭学岗位。
第五章 证书发放
第九条 学历证书颁发 :专科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的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十条
其他:
我院从来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问题,请直接与我院招生部门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院概不负责。
招生咨询方式:
咨询地址
1
:重庆九龙坡区袁家岗
161
号
咨询热线
1
:
023-68671940
、
68671911
咨询地址
2
:重庆市沙坪坝区歌乐山龙洞湾
101
号
咨询热线
2
:
023-65502478
、
65500226
学院网址: www.cqevi.net.c n
学院邮箱:
cqjdzjy@yahoo.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