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院的招生工作,保证公平、公正、公开地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学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普通专科(高职)招生工作(不含单独招生)。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校代码:12215)。
第四条 办学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袁家岗151号(邮编:400050)。
第五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七条 学校概况:学校于1956年建校,2000年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独立设置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2005年被教育部等七部委授予“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称号,2006年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全国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
第三章
招生专业、计划数及收费标准
第八条 招生专业、计划数及收费标准:(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数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公布的招生专业及计划数为准)
1、专科一阶段招生:(合计180名)
院系部
|
专业名称
|
学制
|
类
别
|
招生计划
|
专业备注
|
收费标准
(
生
/
年
)
|
|
学费
|
住宿费
|
||||||
机械工程学院
|
机械设计与制造(设计方向)
|
三年 |
理工类 |
45 |
|
5000 元 |
300 元— 800 元 / 年 |
模具设计与制造(汽车覆盖件方向)
|
三年 |
理工类 |
90 |
|
5000 元 |
||
计算机科学系 |
软件技术
|
三年 |
理工类 |
45 |
|
6000 元 |
2、专科二阶段招生:(合计1760人)
院系部
|
专业名称
|
学制
|
类
别
|
招生
计划
|
专业备注
|
收费标准
|
|
学费
(
生
/
年
)
|
住宿费
|
||||||
机械工程学院
|
机械设计与制造
|
三年 |
理、机械类
|
185 |
|
5000 元 |
300 元— 800 元 / 年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三年 |
理、机械类 |
130 |
国家重点建设专业 |
5000 元 |
||
数控技术
|
三年 |
理、机械类 |
72 |
国家重点建设专业 |
5000 元 |
||
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
|
三年
|
理、机械类 |
100 |
|
5000 元 |
||
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
|
三年
|
理、机械类 |
45 |
|
5000 元 |
||
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
|
三年 |
理、计算机类 |
47 |
|
5000 元 |
||
汽车工程系
|
汽车电子技术
|
三年 |
理、机械类 |
52 |
重庆高职高专示范专业
|
5600 元 |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三年 |
理、机械类 |
47 |
国家重点建设专业 |
5000 元 |
||
汽车整形技术
|
三年
|
理、机械类 |
47 |
|
5000 元 |
||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
三年
|
理、机械类 |
47 |
中澳职教合作专业 |
5000 元 |
||
焊接技术与自动化
|
三年
|
理、机械类 |
45 |
特色专业 |
5000 元 |
||
自动化系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三年 |
理、电子类 |
185 |
国家重点建设专业 |
5600 元 |
|
计算机通信
|
三年
|
理、电子类 |
47 |
|
5600 元 |
||
应用电子技术
|
三年
|
理、电子类 |
47 |
|
5600 元 |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三年 |
理、机械类 |
47 |
|
5000 元 |
||
计算机控制技术
|
三年 |
理、计算机类 |
45 |
|
5000 元 |
||
计算机科学系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三年
|
文、理、计算机类 |
52 |
|
5000 元 |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三年
|
文、理、计算机类 |
50 |
|
5000 元 |
||
图形图像制作
|
三年
|
文、理、计算机类 |
47 |
|
5000 元 |
||
信息安全技术
|
三年
|
文、理、计算机类 |
47 |
|
5600 元 |
||
广告设计与制作
|
三年 |
文、理、艺术类、艺术服装类
|
52 |
重庆市教改试点专业 |
6000 元 |
||
电脑艺术设计
|
三年
|
文、理、艺术类、艺术服装类
|
90 |
|
6500 元 |
||
工商贸易系
|
文秘
|
三年
|
文、理、公关文秘类 |
47 |
|
5000 元 |
|
营销与策划
|
三年
|
文、理、财经类
|
47 |
|
5000 元 |
||
会计电算化
|
三年
|
文、理、财经类 |
93 |
|
5000 元 |
||
酒店管理
|
三年
|
文、理、涉外与旅游类
|
47 |
国家重点建设专业 |
5000 元 |
注
:
以上收费标准是经
重庆市物价局核准。
第四章
录取
第九条 1 、男女生比例要求:不限。
2 、外语语种要求:不限,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3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标准。其中旅游管理专业、酒店管理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身材匀称,男生身高不低于 1.70 米,女生身高不低于 1.60 米,不招收口吃、听力受限考生。
4 、录取顺序: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考生,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对顺序志愿按顺序优先原则择优录取进档考生,对平行志愿、调剂志愿按成绩优先原则择优录取进档考生。
5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根据相关加分政策加分后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顺序依次进行录取,对所公布专业招生计划已录满,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院将在缺额的专业计划中进行安排;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作退档处理;如第一专业志愿生源不足,按专业志愿顺序优先原则择优录取考生。
6 、对志愿和成绩相同的考生则优先录取库区淹没乡镇考生,若以上条件仍相同则综合考虑相关单科成绩及学科竞赛、科技发明创造、文体比赛获奖等因素择优录取。
7 、有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无。
8
、对非第一志愿考生有无分数级差要求:无。
第五章
其它
第十条 学历证书发放: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 由学院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 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学历证书的名称为“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 。
第十一条
助学保障:
1、
奖学金: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以及各种单项奖励等类别,按照相关规定评定和奖励;
2、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银行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社会助学金、特困补助和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等,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
第十二条
监督机制:
1 、整个招生工作在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组织下,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
2 、学院招生部门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地选拔人才,监督电话: 023-68858357 。
第十三条
我院从来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问题,请直接与我院招生就业处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院概不负责。
第十四条 学院招生信息网址: http://www.cqipc.net/zsxx/index.html
电话:
023
—
68670839
68676078
传真:
023-68820288
联系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袁家岗
151
号
邮政编码:
400050
联系人:吴建中
唐腾健
电子邮件:
zhaoshengban@online.cq.cn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六条 本招生章程由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