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学院概况
第一条
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是
国家公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直属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管理,是自治区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重点培育单位,首批广西特色高校建设项目立项建设单位。
第二条
学院全称: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代码:
13831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注册地址:广西南宁市科园大道
39
号,邮政编码:
530007
第二章
招生对象、专业、人数及收费标准
第三条
面向全国招收参加普通高考的各民族考生,
2014
年招生专业(方向)
42
个,计划招收全日制高职新生
4200
人。具体招生专业和招生人数以生源所在省(区)教育厅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四条
严格按自治区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费:学费
5500—7300
元
/
学年。所有招生专业、人数及收费标准通过学院招生简章及学院网站向社会公布。
第三章
录取原则
第五条
我院根据各省的专科(高职)批次安排,按生源省区划定的同类同批次录取分数线,参加相应批次的招生。
第六条
对进档考生的录取专业安排:在填报我院志愿的线上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执行平行志愿安排考生专业。即:按考生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对其所报专业志愿依次优先满足,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没有填报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给予退档。总分相同情况下,按照生源省考生排序规则,优先安排高位次考生专业。
第七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身体条件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因所学专业工作性质所
限,发电厂及电力系统、供用电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
高压输配电线路施工运行与维护、
建筑电气工程技术、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电力系统继电保护与自动化、热能动力设备与应用、火电厂集控运行、机电一体化技术、生产过程自动化技术、机电设备运行与维护、新能源发电技术、检测技术及应用、电厂化学、室内设计技术等专业不录取
色盲、色弱考生。
第八条
录取新生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第四章
组织机构与监督机制
第九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组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招生事务。
第十条
学院严格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切实维护招生公平、公正、公开。学院成立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监察招生录取全过程,并设立招生监督电话(电话号码:
0771
—
3210709
),接受社会监督。
第五章
其它
第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
3
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
十二条
录取的新生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日期到我院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又无请假手续的,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取消入学资格,不予入学注册。
第十三条
具有学籍的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成绩合格或者修满相应的学分,学校将授予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通过职业资格考核的,同时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第十四条
查询及联系方式
1
、学院招生办公室电话:
0771-3217882
3217717
3211739
手机:
18878998672
(陆老师 )、
18878998673
(周老师)、
18878998675
(易老师)、
18878998670
(蒙老师 )、
18878998671
(霍老师 )
2
、学院网址:
www.gxdlxy.com
3
、
E-mail
:
dxzjb001@163.com
4
、招生咨询
QQ
;
800099741
第十五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不符之处,以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