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 河北石家庄

院校隶属河北省教育厅

创建时间1949年

男女比例 6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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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政法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2016-05-20 10:17:00

河北政法职业学院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坐落于河北省石家庄市。办学层次:专科。学校代码:12408。

一、招生范围
参加河北省 2016 年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男女不限,文理兼收。

二、具体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2、空中乘务相关专业、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专业、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考生形象有特殊要求,具体见学院网站。

3、表演艺术(航空服务方向)专业为提前批招生,该专业只录取我院承认的本科院校校考成绩合格的考生。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我院 2016 年具体招生专业及招生人数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四、收费标准

1 、普通专业学费 5000 / 学年,艺术类专业学费 7000 / 学年;住宿费 500 / / 生。

2 、个别专业涉及企业的培养及其它费用按企业的有关规定另行收取。

五、录取原则

1 、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2 、对进档考生采取“专业志愿优先”办法,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当成绩相同时,依次对比语、数、外单科成绩,根据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对服从志愿的考生进行专业调剂。

3 、对符合生源省规定的优惠照顾条件的考生,以加分或降低分数后的总分录取。

4 、对考生身体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5、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6、入学后各专业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六、学历证书

学生学习期间实行学分制管理。学生修业期满,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由河北政法职业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七、 联系方式

地址:石家庄市友谊北大街 569 号。

邮编: 050061

电话: 0311 87115522 87115533 87115208、87115779

招生 QQ 1240877778 1240811888

网址: http://www.hel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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