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子科技学院
2009
年本科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北京电子科技学院
学校性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隶属于中共中央办公厅
办学层次:大学本科
学校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富丰路
7
号。邮编:
100070
学院主要为全国各级党政系统培养信息安全及办公自动化专门人才。
2007
年接受教育部组织的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获得优异成绩。
一、招生对象
考生须身体健康,未婚,一般为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
、考生应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2
、直系亲属或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以及与本人关系密切、影响较大的亲友,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无重大政治历史问题。
3
、本人和家庭成员没有练习法轮功和其它邪教的行为。
4
、高考报考语种为英语。
三、录取规则
1
、我院为提前录取批次院校,要求进行政审、面试。
2
、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3
、高考成绩一般要求达到在当地第一批(重点)本科分数线以上,依据各省(区、市)招生计划由省委办公厅有关部门通知参加政审、面试。
4
、根据高考成绩、政审、面试等综合条件择优录取。
四、收费标准
1
、学费:电子信息工程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通信工程专业、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信息安全专业:
4600
元
/
学年。
2
、住宿费:普通公寓
750
元
/
人
/
年;标准公寓
900
元
/
人
/
年、
1200
元
/
人
/
年。
五、在校生待遇
1
、奖学金:学院实行奖学金制度,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可获得奖学金。学院设有(
1
)国家奖学金;(
2
)国家励志奖学金;(
3
)优秀学生奖学金;(
4
)专业教育奖学金;(
5
)蔡冠深教育基金奖学金;(
6
)校外科技竞赛奖。
2
、助学与贷款: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主要措施有:(
1
)国家助学金;(
2
)蔡冠深助学金;(
3
)勤工助学;(
4
)特困生学费减收;(
5
)国家助学贷款。
六、报考方法及注意事项
1
、学院为提前批次录取院校,考生填报志愿时,将报考我院的志愿填写在提前录取批次栏内即可。凡被我院录取的考生,将不能进入下一个院校志愿的录取;未被我院录取的考生,不影响考生其它批次院校志愿的录取。
2
、招生中的具体事宜由考生所在省委办公厅相关部门进行,北京地区考生由学院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学校网址:
http://www.besti.edu.cn
联系电话:(
010
)
83635284
电子邮件:
zhaosheng@besti.edu.cn
北京电子科技学院
2009
年
4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