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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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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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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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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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学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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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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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学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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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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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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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河源市东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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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学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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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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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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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专科文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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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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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
09
年全国普通高考,总分达到省招生办规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第三批
B
线),体检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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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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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学校遵循公正、公平、公开、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
录取操作办法:录取时,对达到我校录取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考生志愿顺序,按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录取,对进档的考生,原则上按考生填报专业志愿安排专业。
3.
专业的特殊要求和限制:凡传染性疾病、乙肝表面抗原阳性、关节畸形、活动障碍、严重的皮肤病患者,谢绝报读旅游管理专业(酒店管理方向)。
4.
退档处理:对确实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说明理由,经省招办纪检组审批,办理退档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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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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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按照《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管理和监察工作的暂行规定》要求,成立以学校校长为组长、分管招生工作副校长为副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以纪检书记为监察组长的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监察工作。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招生监察力度,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原则的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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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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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期间,完成所有必修课程、修完规定学分,由我校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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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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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省、市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收费。具体学费标准为:艺术类专业
6000
元
/
年,工科类
5500
元
/
年,外语类
5500
元
/
年,管理类
4500
元
/
年。住宿费标准:
1500
元
/
年
/
人;书费:代收
500
元(入学后按实际结算,多退少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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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助学金
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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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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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新生奖学金:高中起点(含
3+
证书)三年制大专:总分前
20
名新生且第三批
B
线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分数达到省定分数线以上,按成绩分别给予
1000
—
6000
元不等的奖励。
二.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学期评奖一次,受奖面为全校学生总人数的
20%
,设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
1000
元、
500
元、
200
元。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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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生助学金。对特别困难学生,视实际情况给予减免学费
500
—
1000
元。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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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为困难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岗位。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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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积极争取企业的支持,设立多项企业奖学金。
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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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为经济困难的学生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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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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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招生办电话:
0762-3800003
3800006
学院招生办邮箱
:hzyzsb@126.com
学院网址:
http://hycollege.net/zsxx/index.asp
学院招生信息网址:
http://zsb.w2.hycollege.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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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
2009.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