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番禺职业技术学院是
1993
年创建,
1997
年
9
月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2006
年
12
月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
“
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
”
首批
28
所立项建设院校之一。学院地处广州市番禺区。招生代码:
12046
第二条 学院以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为主,以培养大专层次的高等技术应用型人才为目标,实行多形式的办学模式,按照技术领域和职业岗位(群)的需要设置和调整专业,实行以能力为中心,以就业为导向的教育。
第三条 合格毕业生均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盖有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公章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层次毕业证书。学院实行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相结合的
"
双证制
"
及
"
自主择业、双向选择
"
的毕业生就业制度。历年来毕业生就业率均在
98
%以上,名列全省同类院校前列。
第四条 学院的专业设置主动适应广州及珠江三角洲地区产业结构和社会发展需求,有财经、法律、土建、艺术设计传媒、旅游、文化教育、电子信息、制造、公共事业、资源开发与测绘等
10
个专业大类。学院现有
42
个专业,其中,玩具设计与制造、计算机网络技术、金融管理与实务、装潢艺术设计、酒店管理、珠宝首饰工艺及鉴定为
“
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
”
重点建设专业。
第五条 学院
2008
年计划招生
3500
人,其中普通高考类
3150
人、
"3+
证书
"
高职类
350
人。普通高考类除在广东招生外,还面向全国部分省市招生。
"3+
证书
"
高职类在广东省招生。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招生办公布的专业目录。
第六条 学院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财经、管理类专业学费
5000
元
/
年;理工、外语类专业学费
6000
元
/
年;艺术类专业学费
10000
元
/
年;住宿费
1500
元
/
年。
第七条 学院在录取过程中,根据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同投档批次提供的档案,对符合招生条件的考生,按照高考分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对非第一志愿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参照学生填报专业和各专业生源情况录取。录取结果在学院网页上予以公布。
第八条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基础上,装璜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产品造型设计、皮具设计、影视动画、艺术设计、珠宝首饰工艺及鉴定、珠宝鉴定与营销和首饰设计专业不招色盲色弱者,酒店管理、旅游管理和涉外旅游专业不招收肝功呈阳性和男身高低于
第九条 学院已经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奖学、助学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通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解决学费问题;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大隆助学金解决其它学习费用。学院设立了勤工助学专项基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可以申请勤工助学岗位,通过每天不超过
2
小时的劳动解决生活费用问题;对个别特殊困难的学生,学校还给予适当的补助。
第十条 学院设有旅港番禺会所奖学金、有容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素拓奖学金及学习进步等奖学金,以鼓励学生发奋学习、提高综合素质。对录取分数在前
5
名、
6
-
15
名、
16
-
65
名的学生,分别给予每人
10000
元、
5000
元、
2000
元的新生奖学金。
第十一条 我院实施弹性学制和学分制。三年制实行
2-5
年的弹性学制(两年制实行
2-4
年的弹性学制),提前修满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学分者可以提前毕业,但在校时间原则上不能少于两年。在标准学制内没有修够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学分者可以延期毕业,但在校时间不得超过五年(两年制在校时间不得超过四年)。
第十二条 学院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青山湖;邮政编码:
511483
;咨询、联系电话:
020-34874086
或
84742345
;学院网站:
www.pyp.edu.cn ,
招生网站:
www.pyp.edu.cn/zhaosheng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