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全称:
民办南华工商学院
国家代码:
11114
二、校址:
广州市天河校区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平架沙太南路
113
号
邮政编码:
510507
广州市黄埔校区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长洲街金洲南路
9
号
邮政编码:
510720
清远校区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教育文化园
邮政编码:
511510
三、办学地点: 广州市和清远市。新生第一年在清远校区,第二年和第三年在广州市天河校区和黄埔校区。应用韩语专业三年在广州市黄埔校区。
四、办学类型:
民办高等学校
五、办学层次:
专科
六、录取规则:
(1)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
外语语种要求:不限
(3)
男女比例:不限
(4)
身体健康要求:酒店管理(酒店服务与管理方向)、公共事务管理(会展服务与管理方向)、应用英语(酒店服务英语方向)三个专业要求:男身高
(5)
录取具体方式:
A
、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
B
、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C
、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志愿投档,依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整的考生,将其调剂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D
、专业分数级差要求的,具体要求为:无
E
、某些专业加试的要求:无
F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学费标准:文史类:
8300-12000
元
/
年
理工类:
8800-12000
元
/
年
艺术类:
12000
元
/
年
住宿费: 1500 元 / 年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招办公布的专业目录
七、助学、奖学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