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交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我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所称的
  
   “招生工作”,是指经湖南省教育厅批准,由教育部正式下达我院的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的招生工作。
  
 
 
  
   第三条
  
  招生工作贯彻
  
   “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办学性质及主管部门
  
 
 
  
   第四条
  
  我院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国有公办普通高等专科院校。
 
 
  学院代码(国标):
  
   13941
   
   
   湖南招生代码:4760
  
 
 
  
   第五条
  
  主管部门:湖南省教育厅。
 
 
  
   第三章 招生专业及学制
  
 
 | 
      
      专业
      
     | 
    
      
      层次
      
     | 
    
      
      学制(年)
      
     | 
   
| 
      
      铁道工程技术
      
     | 
    
      
      大专
      
     | 
    
      
      3
      
     | 
   
|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
      
     | 
    
      
      大专
      
     | 
    
      
      3
      
     | 
   
|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 
    
      
      大专
      
     | 
    
      
      3
      
     | 
   
| 
      
      建筑工程技术
      
     | 
    
      
      大专
      
     | 
    
      
      3
      
     | 
   
|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大专
      
     | 
    
      
      3
      
     | 
   
| 
      
      给排水工程技术
      
     | 
    
      
      大专
      
     | 
    
      
      3
      
     | 
   
| 
      
      建筑设计技术(建筑学)
      
     | 
    
      
      大专
      
     | 
    
      
      3
      
     | 
   
| 
      
      工程造价
      
     | 
    
      
      大专
      
     | 
    
      
      3
      
     |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大专
      
     | 
    
      
      3
      
     |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大专
      
     | 
    
      
      3
      
     | 
   
| 
      
      计算机多媒体技术
      
       (电脑艺术方向)
      
      
     | 
    
      
      大专
      
     | 
    
      
      3
      
     | 
   
| 
      
      电子商务
      
     | 
    
      
      大专
      
     | 
    
      
      3
      
     | 
   
| 
      
      涉外旅游(导游)
      
     | 
    
      
      大专
      
     | 
    
      
      3
      
     | 
   
| 
      
      应用英语
      
     | 
    
      
      大专
      
     | 
    
      
      3
      
     | 
   
| 
      
      文秘
      
     | 
    
      
      大专
      
     | 
    
      
      3
      
     | 
   
| 
      
      铁道通信信号
      
     | 
    
      
      大专
      
     | 
    
      
      3
      
     | 
   
| 
      
      通信技术
      
     | 
    
      
      大专
      
     | 
    
      
      3
      
     | 
   
| 
      
      铁道交通运营管理
      
     | 
    
      
      大专
      
     | 
    
      
      3
      
     | 
   
| 
      
      数控技术
      
       (铁道车辆方向)
      
      
     | 
    
      
      大专
      
     | 
    
      
      3
      
     | 
   
  
   第四章 收费标准
  
 
 
  
   第六条
  
  我院三年制高职大专新生的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湘价教
  
   [2009]56号文件执行。
  
 
 
  
   第五章 录取条件
  
 
 
  
   
    第七条
   
  
  
   我院录取新生的基本条件:
  
 
 
  
   一是符合教育部颁布的《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
  
 
 
  
   二是参加全国文化统考且成绩达到我院当年在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录取分数线;
  
 
 
  
   三是身体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颁布的《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我院开办的铁路特种专业,学生的身体条件应符合企业对该专业毕业生的需求)。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总原则:对所有进档考生,根据本人专业志愿及我院招生计划,按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九条
  
  所有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考生男女比例要求不限(与企业签订了订单协议的,面向该企业所招收的学生男女生比例须满足企业需求除外)。
 
 
  
   
    第十条
   
  
  
   各专业均文理兼招。
  
 
 
  
   
    第十一条
   
  
  
   对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
  
 
 
  
   
    第十二条
   
  
  
   符合加分或降分条件投档的考生,按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之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所填专业录取额满,但总招生计划未满时,我院将向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申请调整专业招生计划,以尽可能满足考生的专业要求,直到总招生计划录取额满为止。
  
 
 
  
   
    第十四条
   
  
  
   我院实施奖学金制度:奖励金额为每学年:200至2000元。
  
 
 
  
   
    第十五条
   
  
  
   我院设有国家助学贷款。
  
 
 
  
   
    第七章 毕业生待遇
   
  
 
 
  
   
    第十六条
   
  
  
   毕业生颁发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编号、网上注册的普通专科《毕业证书》。毕业生采取我院推荐就业与学生自主择业相结合,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并由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第八章 学院地址及联系方式
   
  
 
 
  
   
    第十七条
   
  
  
   学院地址:湖南省衡阳市雁峰区大庆路1号
   
   
   邮编:421001
  
 
 
  
   学院网址:
   
    
     http://www.htcce.com
    
   
  
 
 
  
   招生就业处办公电话: 0734-2522039
   
    0734-8262188    0734-6692655
   
  
 
 
  
   传真:0734-2522039
   
    0734-8262188
   
  
 
 
  
   邮箱地址:htccezsc@sohu.com
  
 
 
  
   
    第九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教育部制定的最新政策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教育部制定的政策为准。
  
 
 
  
   
    第十九条
   
  
  
   本章程由湖南交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湖南交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09
  
   年
  
  3
  
   月
  
  10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