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高速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2012
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我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所称的“招生工作”,是指经湖南省教育厅批准,由教育部正式下达我院的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的招生工作。
第三条
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办学性质及主管部门
第四条
我院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国有公办普通高等专科院校。
学院代码(国标):
13941
湖南招生代码:
4760
第五条
主管部门:湖南省教育厅。
第三章
招生专业及学制
专业
|
层次
|
学制(年)
|
收费标准(元/年)
|
铁道工程技术
|
大专
|
3
|
4620
|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
|
大专
|
3
|
4200
|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
大专
|
3
|
4200
|
建筑工程技术
|
大专
|
3
|
4620
|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大专
|
3
|
4200
|
给排水工程技术(铁道供水方向)
|
大专
|
3
|
4200
|
建筑设计技术(建筑学方向)
|
大专
|
3
|
7500
|
工程造价
|
大专
|
3
|
4600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大专
|
3
|
4200
|
计算机多媒体技术
(
铁路传媒方向
)
|
大专
|
3
|
4200
|
电子商务
|
大专
|
3
|
3500
|
涉外旅游
|
大专
|
3
|
4200
|
应用英语(铁道客运方向)
|
大专
|
3
|
3200
|
文秘(工程管理方向)
|
大专
|
3
|
3200
|
铁道通信信号
|
大专
|
3
|
4200
|
通信技术(铁路通信方向)
|
大专
|
3
|
4600
|
铁道交通运营管理
|
大专
|
3
|
4200
|
铁道机车车辆
|
大专
|
3
|
4200
|
高速铁路信号控制技术
|
大专
|
3
|
4200
|
电气化铁道技术
|
大专
|
3
|
4200
|
桥隧检测与加固工程技术
|
大专
|
3
|
4200
|
第四章
收费标准
第六条
以上
收费标准为湘价教
[2010]125
号文件的收费标准,
2012
年如有变动将执行新文件规定。
第五章
录取条件
第七条
我院录取新生的基本条件:
一是符合教育部颁布的《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
二是参加全国文化统考且成绩达到我院当年在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录取分数线;
三是身体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颁布的《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我院开办的铁路特种专业,学生的身体条件应符合该专业的需求)。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总原则:对所有进档考生,根据本人专业志愿及我院招生计划,按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九条
所有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考生男女比例要求不限(与企业签订了订单协议的,面向该企业所招收的学生男女生比例须满足企业需求除外)。
第十条
各专业均文理兼招。
第十一条
对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
第十二条
符合加分或降分条件投档的考生,按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之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所填专业录取额满,但总招生计划未满时,我院将向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申请调整专业招生计划,以尽可能满足考生的专业要求,直到总招生计划录取额满为止。
第七章 毕业生待遇
第十六条
毕业生颁发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编号、网上注册的普通专科《毕业证书》。毕业生采取我院推荐就业与学生自主择业相结合,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鼓励学生自主择业。
第十七条
优秀毕业生,可以由学校推荐参加全日制专升本考试,合格者进入相关本科院校进行全日制本科学习。
第八章 学院地址及联系方式
第十八条
学院地址:湖南省衡阳市雁峰区大庆路1号
邮编:421001
招生就业处办公电话: 0734-2522039
0734-8262188
传真:0734-2522039
0734-8262188
邮箱地址:zhaojiuchu001@163.com
第九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教育部制定的最新政策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教育部制定的政策为准。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湖南高速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湖南高速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2012
年
4
月
10
日
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