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名称:
湘潭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属性及层次:
我院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办学层次为高职专科,业务隶属湖南省教育厅管理。
三、办学地址:
湖南省湘潭市双拥中路
四、组织机构:
为更好地规范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学院成立了由院长任组长、主管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院领导及各二级学院(部)、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院招生就业处为招生工作常设管理机构。
五、招生区域:
2014
年计划在湖南、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新疆等
21
个省市区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当地招生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六、招生专业:
二级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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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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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元
/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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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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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设计与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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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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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一体化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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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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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控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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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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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电子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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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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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应用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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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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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电子仪器与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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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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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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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电算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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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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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电算化(金融与理财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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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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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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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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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管理(国际物流与报关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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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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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企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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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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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与策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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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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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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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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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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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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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60 |
助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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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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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技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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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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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60 |
医学检验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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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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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复治疗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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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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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医学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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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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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康复护理方向)
|
4200 |
七、颁发学历证书
:由教育部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文凭。
八、录取规则:
1.
录取原则: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2.
健康状况: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3.
男女比例:助产专业限招女生,其它专业考生无性别比例要求;
4.
招生计划及学费标准:招生计划、收费标准严格执行省物价局的收费标准。详见学院招生简章及各省市《招生与考试》生源计划专辑;
5.
非第一志愿:在第一志愿不满额的情况下,适当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6.
提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
1
:
1.05
以内,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无分数级差要求;
7.
专业录取原则:优先按第一专业志愿录取;
8.
加试及科目成绩要求:我院各专业均无专业加试要求和相关科目成绩特殊要求;
9.
录取结果查询公布:按教育部和各省市统一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也可在我院网站查询。同时,报考我院的考生,请留好详细联系电话,便于我院与考生联系,做好录退工作。
10.
凡来我院预约报名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九、联系方式:
电 话:
0731-58519123
(含传真)
0731-58519121
手 机:
13875261087
(马老师)
13875261580
(赵老师)
邮 编:
411102
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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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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