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学院(原保定师范专科学校)
   
  
  
   
    2009
   
  
  
   
    年《招生章程》
   
  
 
 
  
   保定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公办普通本科院校,它
  
  
   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保定。
  
  
   2009
  
  
   年我校计划招生本专科生
  
  
   4600
  
  
   人。(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2009
  
  
   年我校招生具体要求如下:
  
 
 
  
   1
  
  
   、科目成绩要求:考生报考我校“外语类”专业需参加英语口试。
  
 
 
  
   2
  
  
   、语种要求:除外语系日语专业外,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全部采用英语。
  
 
 
  
   3
  
  
   、旅游管理、酒店管理、文秘、主持与播音、旅游英语和体育类专业要求男生身高
  
  
   1.70
  
  
   米
  
  
   、女生
  
  
   1.60
  
  
   米
  
  
   以上。
  
 
 
  
   4
  
  
   、我校所有专业不设立志愿分数级差。在同等条件下,我校优先考虑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5
  
  
   、对于符合生源省照顾条件的考生,按照有关省招生委员会制定的相关政策执行。
  
 
 
  
   6
  
  
   、对于进档考生,我们一般是优先考虑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并结合考生的科目分数来安排考生的专业。
  
 
 
  
   7
  
  
   、对于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教学
  
  
   [2003]3
  
  
   号”文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
  
 
 
  
   8
  
  
   、学历证书:学生修业期满,达到毕业条件,由保定学院颁发本专科学历证书。
  
 
 
  
   9
  
  
   、学费收取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执行,本科专业和师范类专科专业学费每生每年
  
  
   3500
  
  
   元(音乐、美术、体育专业每生每年
  
  
   6000
  
  
   元),非师范类高职专业每生每年
  
  
   5000
  
  
   元(音乐表演、产品造型设计和社会体育专业每生每年
  
  
   6000
  
  
   元,艺术设计和影视动画专业每生每年
  
  
   7000
  
  
   元)。我校已实行后勤社会化管理,住宿费为每生每年
  
  
   800
  
  
   元。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七一东路
  
  
   3027
  
  
   号
  
  
  
  
   邮政编码:
  
  
   071000
  
 
 
  
   电话:
  
  
   0312-5972065
  
  
   传真:
  
  
   0312-59720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