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名称:
仙桃职业学院
国标代码:
12740
学校地址:
湖北省仙桃市纺织大道
8
号
主管部门:
仙桃市人民政府
办学性质及层次:
公办普通专科院校
招生类型
:统招
学习年限:三年
联系电话:
0728-3331818 3331828
邮
编:
433000
网
址:
http://www.hbxtzy.com
电子邮箱:
xtzb@hbxtzy.com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音乐表演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身体缺陷;体育教育专业要求考生裸眼视力不低于
4.7
;美术类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色弱,其他专业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无特殊要求。
录取规则:
1.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正选拔。
2.
我校今年有
26
个专业面向全国各省市跨省招生,招生的专业及招生人数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为准。
3.
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我校按各省市招生部门划定的分数线,对进档考生,根据考生志愿,按分数高低在网上择优录取,电子注册。对第一志愿的考生,可根据考生要求优先调整专业。
4.
艺术类(音乐表演、装潢艺术设计、服装表演等)考生须参加当地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艺术专业联考。音乐表演专业考生要求
22
周岁以下,有一定的音乐特长。
5.
录取方式
a.
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填报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
b.
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c.
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对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依次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d. 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办法,按各地招生主管部门有关录取照顾政策规定执行。
收费标准:
按湖北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退费办法:
按鄂价费
[2006]183
号文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