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工程职业学院
2016
年招生章程
(
学校国标代码:
13868)
江西工程职业学院是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省教育厅主管的一所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学院位于南昌市市区美丽的抚河之滨,
南临象湖公园,
北望江南名楼滕王阁,西靠洪城大市场,环境优美,地处市区,交通便利,
是一所景观园林式院校
。
学院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方针,
秉承“厚德敏行、博雅精工”的校训,塑造“自强、求知、有为”的校风,
培养
“工、商融通”型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学院以“开放融合式”办学理念为先导,充分利用现代化的教育手段,依托“开放式”网络教学平台,创新高职人才培养模式,大力推进“
2+1
”办学模式改革,加大企业合作力度,实现学院与企业无缝对接。目前已开设了
30
个特色专业,现有在校生
5023
人,教师
369
名,建有全新的教学大楼、实验大楼、学生宿舍和标准运动场,拥有中央财政支持实训基地一个、省财政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三个,
教育部专业服务产业能力重点建设项目一个,
教学设备先进。
一、学制
全日制学习,学制三年。
二、奖、助学政策
(一)奖学金和助学金奖励
为奖励在校期间德、智、体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按照国家奖助学金管理办法建立了奖学金和助学金制度:国家奖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
8000
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
5000
元;依据国家困难补助政策视学生家庭贫困状况可分别享受每人
2000
—
4000
元
的资助;另外,依据学院管理规定:凡没有享受到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且学习成绩优秀、表现良好的同学,可参与学校奖学金的评选。
(二)勤工助学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参加学校的勤工助学活动,获取劳务酬金。
(三)助学贷款
贫困学生可按国家有关政策到生源地办理助学贷款。
三、录取规则
为保证招生工作有序进行,学院成立由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的
“
江西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
,负责国家有关招生政策的落实,全面领导学院招生工作。
学院录取工作本着平等、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各专业均按志愿优先录取,
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高考录取时依据各省
(
自治区、直辖市
)
所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
,
在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的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志愿服从调剂的给予调剂录取
。
除艺术类专业要求专业合格、航空服务、酒店管理专业要求身高外,其他
各专业均不限男女生比例也无加试要求,其身体健康条件以国家卫生部、教育部公布的最新体检标准为准。
根据教育部关于新生入学与注册有关规定,学院对入学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在招生及录取各环节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学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
四、学历及证书
每门课程考试及格,思想品德合格者,即准予毕业,学院颁发教育部承认学历并网上电子注册的高职毕业证书。
五、学费标准
按江西省财政厅、物价局、教育厅等有关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
5000
元
/
年。
六、招生咨询与联系
学校地址:南昌市安石路
69
号
邮编:
330025
联系部门: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
0791—86587211
传真:
0791—86587211
网址:
www.jxgcxy.com
电子邮箱:
gcxy_zjb@163.com
或
j
xgcxy@jxrtvu.com
江西工程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