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城市职业学院
2009
年
招生章程
一、学院概况
江西城市职业学院是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民办普通高等院校 。学校为专科层次,以“三元育人”为特色,为城市培养复合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的综合性大学。内设:商务、管理、建筑、机电、信息、电子、人文、翻译、美术、音乐十大学院和城市高级技工学校、中专部、城院驾校。学院环境优美,交通便利,校园占地 2300 亩,现有建筑面积 58 万平方米,在校生 18300 余人。
学校贯彻“以人为本,质量立校”的办学思想,实施“质量立校、人才强校、文化铸校、和谐兴校”的发展战略,着力实践理事长
二、学院名称
:江西城市职业学院
三、办学性质
:民办高等院校
四、办学地址
:梅岭校区:江西省南昌市湾里梅岭风景区
星城校区:江西省南昌市新建联福大道
001
号
五、办学条件: 学校教学设施齐全,满足各专业实践教学需求。建设了多媒体教学中心、图书馆电子管理系统、校园宽带网络系统等。拥有高达 12 层的图书馆、藏书 64 万册,设有先进的广播电视中心和标准全塑胶的万人体育运动场。学校拥有多个语音室及 多媒体教室 ,电子图书 32.3 万余册,拥有性能先进的计算机 3200 多台,建有:计算机网络实验室,计算机硬件开发实验室,计算机软件实验室,单片机接口技术实验室,电子电工实验室(国家科技部、劳动部联合开发的电子电气教学实验基地),电气化实验室,经贸管理与财会综合模拟实验室、数控机床实验室、建筑技术实验室,电脑艺术实验室、电力系统实验室,金工实习基地等;校外各种专业实训基地 68 处。美术、音乐学院拥有画室,琴房,练功房及 800 个座位的大型演出厅等。资产总值近 6.2 亿,其中教学科研设备价值 8500 万元。
六、办学层次和办学形式: 高职(专科),全日制脱产。
七、招生对象: 应历届高中毕业生。
八、培养目标: 培养复合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
九、招生办法:
统招专业招生办法:
1
、我校新生录取工作坚持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等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
、我校调档比例
130%
以内。
3
、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第一志愿人数不足时,录取第二志愿或调剂志愿,录满为止。
4
、我校坚决执行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政策。
5
、我校对外语要求不限,录取男女比例不限。
6
、健康状况按国家体检标准执行。
7
、我校学费严格按江西省物价局审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8
、我校执行奖学金制度,对贫困学生可安排勤工俭学。
十、收费项目、标准和退学退费办法:
报名费、学费、住宿费按照省教育厅、省物价规定标准收取;书费、生活用品费(自愿)、保险费(代收)。按照省教育厅《江西省民办高校学生退学退费办法》办理退学退费。
十一、学生入学学籍(考籍)和毕(结)业证书种类:
凡参加
2009
年高考,经生源所在地高招办录取的学生,属于
普通高等学校专科生,学生经考试考核各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凡未经当地省级高招部门办理录取手续的考生,不能在学校取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学籍,学院自行招收的学生,纳入自学考试管理或接受非学历教育,参加自学考试各门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
十二、学院法定代表人、办学许可证的查询网站:
江西教育网
http://www.jxedu.gov.cn
学院网址
:
www.jxcsedu.com
Email:
jscszs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