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 江西南昌

院校隶属江西省教育厅

创建时间1952年

男女比例 29:71

博士点个数2个

硕士点个数9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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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航空大学2011年招生章程 -2011-05-03 15:02:0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南昌航空大学的具体情况,为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基本情况

院校国标码: 10406

校址:江西省南昌市丰和南大道 696

办学层次:本科

主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普通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主管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四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普通类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五条 为加强对招生工作人员的纪律教育和责任约束,学校纪检监察室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我校 2011 年面向全国 29 个省 ( 市、区 ) 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4900 名、高职专科生 370 名。我校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录取批次由各省 ( 市、区 ) 招生办公室公布。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七条 我校的招生录取工作实行 " 学校负责、省市招办监督 " 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 , 综合考虑考生各方面素质, 公平、公正、公开、科学、规范地选拔学生。

第八条 普通文理科录取原则:考生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在专业录取时不设级差, 按分数、按专业志愿择优录取; 当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生源不足时,我校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以后志愿的考生。

第九条 艺术类录取原则:

1 、前提条件:各专业成绩合格且文化成绩达到当地省(市、自治区)规定的相应层次最低控制分数线。

2 、各专业排序规则:

1 )美术类: 文化和专业成绩按 4:6 的比例计算合成分排序录取 [ 合成分计算公式:合成分 = 文化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满分× 40 +专业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满分× 60 ,专业考试满分为 200 ]

2 )、播音与主持艺术、艺术设计 ( 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 ) 文化和专业成绩按 3:7 的比例计算合成分排序录取 [ 合成分计算公式:合成分 = 文化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满分× 30 +专业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满分× 70 ,专业考试满分为 100 ]

3 )、音乐学专业: 文化和专业成绩按 2:8 的比例计算合成分排序录取 [ 合成分计算公式:合成分 = 文化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满分× 20 +专业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满分× 80 ,专业考试满分为 100 ]

4 )、表演专业(空中乘务方向): 按照专业成绩排序,高考外语成绩原则上不低于 70 分(满分为 150 分)。

3 、各专业录取排序时不分文理。

第十条 我校认可各省级招办制定的高考加分的优惠政策,但根据教育部加分幅度不得大于 20 分的规定,对其加分值大于 20 分的,我校在录取时一律认作 20 分。

第十一条 我校在公布招生计划的 120% 以内,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十二条 学校按照江西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学费, 学校将根据住宿条件的不同向在校生收取不同标准的住宿费, 标准为 800--1000 / 学年。

第六章 奖学助贷

第十三条 学校设有优秀新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行业和企业奖学金

第十四条 学校每年投入经费 300 万元,设立勤工助学岗位 1000 多个。

第十五条 启动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省份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凭《新生录取通知书》在户籍所在地办理助学贷款。

第七章 招生咨询

第十六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电话: 0791-3957505 3863927 传真: 0791-3863967

学校网址: http://www.nchu.jx.cn 招生信息网网址: http://zjw.nchu.jx.cn

第八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章程、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不符,按国家法律、法规、章程、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执行。

第十七 本章程由我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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