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依法行政、依法治招要求,规范高等学校招生行为,保证高校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
2009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概要:
1.
学校全称:漳州天福茶职业技术学院
2.
学校代码:
14113
3.
办学层次:全日制高等职业专科学院
学制三年
4.
办学类型:民办高等学校
5.
学历颁发:独立颁发由教育部统一制订的大专学历毕业证书
6.
校址:中国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盘陀镇
7.
学校概况:天福茶学院是由天福集团总裁李瑞河先生投资
2.5
亿元人民币兴办的全球第一所茶专业高校。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建校,教育部备案,于
2007
年秋季落成并首届按国家招生计划招生开学。学院座落于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盘陀镇。国道
324
线旁。首期校舍建筑面积
16
万平方米。学院依山傍水,环境优美,交通便捷,教学设施先进,师资力量雄厚,办学特色鲜明,就业前景宽广。
二、招生计划
2009
漳州天福茶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计划均为普通高校指令性计划,共有
10
个专业均为教育部备案专业,面向全国
9
个省市招生,分别为福建、四川、广东、贵州、广西、云南、山东、海南、湖南。具体招生专业及人数以省高招办统一向社会公布为准,同时本院继续向台湾地区和海外招生。
三、报考
凡取得报考资格,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学习成绩优良的考生均可报考。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除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外,对患者先天性心脏病房室间隔缺损,严重心率失常者不予录取。
四、录取原则
按照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和
“
学校负责、招办监督
”
的要求实施新生录取工作并作如下规定:
1.
录取模式: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2.
有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平行志愿原则录取;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条件下,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学校第一志愿与非学校第一志愿不设级差,第一专业与非第一专业不设级差。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的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按以上原则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3.
我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4.
我校各专业不限制入学外语考试语种。
5.
招收学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五、收费标准及助学措施
1.
收费
学费:
7500
元
/
年【茶叶生产加工专业
7000
元
/
年,多媒体设计与制作专业、艺术设计(陶瓷与茶具艺术方向)
8500
元
/
年】
住宿费
:1200
元
/
年
(
国家标准化公寓
)
2.
奖助学措施
(1)
新生奖励措施:凡高考成绩上本二线且专科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本校录取新生,报到入学后学院一次性奖励
5000
元人民币;凡上本三线且专科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本校录取新生,报到入学后学院一次性奖励
2000
元人民币。
(2)
奖学金:在校生除了享受国家奖学金和励志奖学金外,学院还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发给奖学金
一等奖
5000
元、二等奖
3000
元、三等奖
1000
元
(3)
助学金:学校已筹措相当一部分资金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符合条件的学生每年可享受最高
2500
元人民币的资助。
(4)
根据国家政策,本校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5)
提供众多的勤工俭学岗位:天福集团有众多的顶岗实践岗位,家庭贫困的学生可通过顶岗实践解决部分在校费用。
六、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集体议事决策的原则。招生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则由校招生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
七、信息公开
根据教育部的要求,我校将在今年招生工作中深入实施
“
阳光工程
”
,建立和完善以
“
六公开
”
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学校的招生计划、招生政策、收费标准,录取原则均可在本校网站或相关招生资料上查询。
八、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596—3184049 3184464
传
真:
0596—3184412 3184051
网
址:
www.tftc.edu.cn
电子邮箱:
tfstudent@126.com
tfzsb@vip.qq.com
邮
编:
363202
通信地址: 福建漳州市漳浦县盘陀镇
天福茶学院招生办公室
九、本章程解释权在天福茶学院招生办公室
十、台湾地区、海外招生章程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