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 福建厦门

院校隶属福建省教育厅

创建时间2002年年

男女比例 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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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厦门市东海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2008-04-25 09:05:00

厦门东海职业技术学院 2008 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简介

厦门东海职业技术学院 ( 简称“厦门东海学院 ”) 是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纳入高考统招计划,具有独立颁发国家承认的高等教育大专学历文凭资格的全日制民办高等职业学校。

【区位优势】学院座落在举世闻名的国际花园城市——厦门。

厦门是我国四大经济特区之一,四面环海,风光旖旎,治安良好,经济发达,文化繁荣,高校林立,有教育城的美誉,曾获得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全国科教兴市先进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际花园城市、联合国人居奖和全国文明城市等荣誉称号。

【办学条件】东海学院是由一批成功企业家和优秀教育家投资举办的一所新型高校,办学资金雄厚,设备精良,管理先进,新校区占地 260 亩,环境优美,建筑宏伟壮观,办公楼、教学楼、宿舍楼均配备电梯,所有教室、实验室、阅览室都配备空调,教学与生活条件优越,是莘莘学子深造成才的理想学府。

【办学理念】学院提出“立足厦门,面向海西,合理定位,跨越发展”的服务海西行动计划,实行“学历证书 + 职业资格证书”的办学模式,坚持根据区域经济对人才的需求调整和设置相应专业与专业群,大力培养当地紧缺实用的技能型人才,走“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办学道路,决心把东海学院建成一所办学理念先进、办学定位准确、办学特色鲜明、教育质量优异的创新型高职院校。

【师资队伍】学院拥有一批知识渊博、学术精湛、教学经验 丰富的 教授、专家和一支思想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实践能力强的“双师型”师资队伍。院长 李平武 教授是一位有多年高校管理经验的学者,曾获“全国优秀教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省政府“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荣誉。院领导班子主要成员、系部领导与专业骨干教师都拥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校园文化】学院除了校园网、广播站和《东海简讯》、《梦之源》、《听潮》等校刊校报外,学生社联会还组织了文学社、书法社、计算机协会、心琴吉他协会、市场营销协会、足球协会、散打协会、大学生创业协会等社团,积极开展演讲赛、辩论赛、书法赛、歌咏赛、舞蹈赛、拔河赛和各类球赛,举办校园文化艺术节和迎新晚会、元旦晚会等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并获得厦门地区的许多奖项。

【就业优势】厦门是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开放型龙头城市,特区经济持续高速发展,国内外大企业纷纷落户厦门,对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的需求非常旺盛,这为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提供了广阔的前景,尤其是以技能型人才为特征的高职毕业生多年来始终供不应求。我院招生的各专业都有较好校企合作基础,这为我院学生勤工助学、教学实践与毕业生就业提供了广阔的渠道。

二、学院性质、层次和学历证书颁发办法

1. 学院代码: 14112 ;省内院校志愿填报代码: 535

2. 办学性质和层次:民办高等职业教育,以全日制专科教育为主,同时可以开展各种形式的非学历教育。

3. 学制:三年。

4. 证书种类和颁发办法:学生毕业时由厦门东海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证书;毕业证书经电子注册,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

三、校址

1 )现地址:厦门市集美区灌口涌泉园,邮编: 361023

2 )新校区地址(永久):厦门市同安区五显镇垵炉村五显中路 280 号,邮编: 361100

四、联系咨询、查询方式

1 )网址: www.xmdh.com ; 移动、联通手机发送“中国高职院校”到 12114 亦可获我院详细信息。

2 )招办电话: 0592-6381608 6381710 6381768 ;传真: 0592-6381790

QQ 咨询: 457323412 477604918

3 )监督电话: 0592-6385556

五、招生计划

1 2008 年我院高职高专国家统招专业共 10 个,学制三年。各专业代码、招生人数和收费标准分别为:

590102 计算机网络技术,学费 7500 / 年,招 40 人;

580205 计算机控制技术,学费 7500 / 年,招 40 人;

600102 环境监测与评价,学费 7500 / 年,招 30 人;

670101 艺术设计,学费 10500 / 年,招 50 人;

670103 视觉传达设计,学费 10500 / 年,招 50 人;

640106 酒店管理,学费 7500 / 年,招 120 人;

620505 物流管理,学费 7500 / 年,招 150 人;

640107 会展策划与管理,学费 10500 / 年,招 40 人;

660110 商务日语,学费 7500 / 年,招 40 人;

660108 商务英语,学费 7500 / 年,招 40 人。

2 )招生范围

2008 年我院在福建省、甘肃省、江西省、四川省招生,各省招生人数按上级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即招生来源计划)执行。外省招生计划以该省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计划数为准。

六、录取规则

(1) 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 尊重考生志愿,录取时遵循“志愿优先”和“成绩优先”的原则。凡高考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考生,可得到加分 20 50 分投档的照顾。在第一志愿生源充足且第一轮出档可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下,不再招收其他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招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3) 调档比例:按招生计划数的 120% 调档。

(4) 外语语种:对外语高考的语种无特殊要求,也不要求口试。

(5) 考生要求:我院各专业对考生性别无限制,对考生的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6 )我院录取工作不设分数级差。

7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录取结果除在厦门东海职业技术学院网上公布外,还通过邮局用特快专递的形式将录取通知书寄给考生。

七、监督保证

1 )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党政领导和董事会代表参加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院的招生录取工作,确保“阳光高考”招生录取的全面实施。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具体工作。

(2) 院招生录取工作在院党总支及其纪检委员的监督下进行,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合法、遵纪、公平、公正”,并公布监督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处理群众诉求。

八、收费、退费

(1) 学费:按《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核定厦门东海职业技术学院 2008 年收费标准问题的复函》(闽价费 [2008]165 号)核定的标准收费,详见“招生计划”。

(2) 住宿费:我院学生实行集中住宿管理,每生每年住宿费 1200 元。

3 )教材费:预收 550 元,根据实际结算,多还少补。

4 )生活用品、军训服装等代办费:预收 300 元,根据实际结算,多还少补。

5 )体检费:自考生每生 40 元。

6 )保险费:按政府规定,学院出资为每一位在籍学生投保校方责任险;学生还可自愿参加平安保险,保险费每生每年 40 元,参保者意外伤害、医疗的最高保额总受益不低于 11 万元。

7 )退费办法:学生因转学、退学等原因终止学业的,其代办费按实结算,学费和住宿费按《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闽价【 2006 】费 154 号)的规定清退。

九、奖学、助学

(一)奖学金

1 )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 8000 元;

2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 5000 元;

3 )东海学院奖学金:

一等——每生每年 5000 元;

二等——每生每年 3000 元;

三等——每生每年 1500 元。

注:接受全日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教育的学生,仅能申请“东海学院奖学金”。

(二)助学金

一等——每生每年 3000 元;

二等——每生每年 1500 元。

注:学生可同时申请奖学金和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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