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公安职业学院
2008
年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
安徽公安职业学院
层 次: 高职
办学类型:
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校
址:
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
559
号
录取规则:
1
.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招生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考生的成绩和报考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报考公安类专业的考生,志愿应填报在
提前录取批次专科栏
内,最低控制分数线为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的第一批高职(专科)控制分数线。面试范围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上为招生计划数的
5
倍(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面试通知单为准)。
2
.公安类专业考生应符合以下条件:
(
1
)政治条件:除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进行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外,还须经公安机关政治审查合格。
(
2
)年龄、身体条件:考生必须未婚,
1987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体检按照《
关于印发〈安徽省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
》(皖人发
[2008]4
号),主要条件如下:
①男性考生身高不低于
②左右眼单眼裸视力不低于
5.0
,色觉正常;
③无口吃,无纹身,无精神病史,血压正常;
④肝功能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查合格。
(
3
)面试、体检、体能测试
①填报我院且达到公安类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凭面试通知单、准考证、身份证和高考成绩通知单,一寸免冠近期照片
2
张,按规定的时间到安徽公安职业学院报名并参加面试、体检、体能测试,未参加面试、体检、体能测试的不予录取。
②体能测试项目和合格标准参照公安部有关规定执行。
男子:
女子:
③进行心理测试,作为录取时的参考依据;
④时间:
6
月
28
日阜阳、蚌埠、淮南、巢湖;
6
月
29
日合肥、芜湖、铜陵、马鞍山;
6
月
30
日滁州、宿州、亳州、淮北;
7
月
1
日六安、宣城、黄山、安庆、池州。
⑤地点:安徽公安职业学院(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
559
号,野生动物园对面)。乘车路线:从火车站或三孝口乘
801
路公交车到警察学院站。
3
.公安类专业女生录取的比例不超过各专业计划招生数的
15
%。
其他:
1、 学院实行奖学金制度,对学生实行严格的警务化管理。
2、公安类专业学生毕业时,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的规定程序和录用人民警察的条件,根据省人事厅、公安厅组织的单列考试成绩和在校期间综合素质量化考核成绩,按当年毕业生数
90
%的比例择优录用为人民警察,并统一安排到基层公安一线工作,未被录用的自主择业。
3、学生毕业颁发安徽公安职业学院专科学历毕业证书。
4、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标准执行。
招生咨询方式
:
联系电话:
0551
—
5381219
、
5382211
、
5381100
0551
-
3235935
(小灵通)
0551-5381215<
资助办
>
邮政编码:
230031
网 址: www.ahgaxy.gov.cn (互联网)
10.124.69.1
(公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