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工业大学工商学院
2010
年招生章程
一、
学校全称:
安徽工业大学工商学院
二、
办学层次:
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
三、
办学类型:
独立学院
四、
办学地址:
马鞍山市湖东路
59
号
五、
录取规则及要求:
录取按教育部及有关省市招生政策实施:
1、
考生录取原则:对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学院将本着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我院
将根据考生所在地省招办规定的投档比例,按招生计划
100
%~
120%
的
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其中在安徽省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为
100%
。
*
江苏省的录取原则为
:
选测科目要求等级为
CC
。必测科目为
C
、技术科目合格;进档后的排序规则
为“先分数后等级”。
2、
专业确定原则:
对于进档考生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
根据我院人才培养目标
的要求,部分专业要限定的其它录取条件如下:
(
1
)对于报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自动化、软件工程、
测控技术与仪器
等专业的考生,一般要求高
考数学单科成绩不低于
90
分;
(
2
)对于报考英语和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考生,一般要求高考英语单课成绩不低于
100
分,英语
专业要求口试成绩合格。
若当年高考个别科目全省总体成绩偏低,届时我院将视生源情况适当调整对上述单科成绩的要求,同
时报相关省级招生部门备案。
(
3
)所有专业外语课程教学均为英语。
3
、报考我院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联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
导意见》执行。
4
、新生报到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
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生源所在省(市)招生办公室。
六、 颁发证书:
符合毕业条件者由安徽工业大学工商学院颁发安徽工业大学工商学院毕业证书,
符合安徽工业大学工商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由安徽工业大学工商学院颁发安徽工业大学工商学院学
士学位证书。
七、收费标准:
均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收
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八
、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0555-2311983 (
招生办公室
)
学校邮编:
243002
电子信箱:
agdzgszs@ahut.edu.cn
招生网址:
http://icc.ahut.edu.cn/html/zsj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