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 学院 201 8 年 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 亳州 学院
二、办学层次: 本 科
三、办学类型: 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四、办学地址 :安徽省亳州市经济开发区汤王大道 2266号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 . 根据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 《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各省(市、自治区)制定的有关招生政策 和 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 . 各专业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我校根据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录取资格复查和身体健康状况复检,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入学资格。
3. 考生进档后,专业录取按 “ 分数优先,遵循志愿 ” 的原则。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依次按所填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根据具体情况调剂到相应专业;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 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4. 对同批次投档到我校、且无专业志愿的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将其录取到缺额专业。对于专业未定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5 .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高考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实考分 考生 。如在省控线上无生源而计划仍未完成时 , 按照教育部、各省教育厅相关文件执行降分投档录取。
6 . 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7 . 英语专业仅限于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 ;非 英语专业外语 语种不限。
8 . 艺术类专业: ( 1)安徽省艺术类考生在符合报考条件的情况下,以综合分排名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方法参见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相关规定。(2) 省外 艺术类考生,在符合该省报考条件的情况下,按该省 相关录取政策 择优录取。
9.体育类专业: 安徽体育类考生在符合报考条件的情况下,以综合分排名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方法参见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相关规定。
六、 颁发证书 :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 亳州 学院;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七、学费标准 : 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 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八、 联系方式
招生联系电话: 0558—5598588、5367133(兼传真)、5367131
校园网主页: http://www.bzuu.edu.cn/
招生网主页: http://www.bzuu.edu.cn/zzxx/
招生咨询电子邮箱: shenym@126.com 邮编: 236800
招生咨询 QQ : 1018583912、2332642267、29534226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