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通用职业技术学院
2012
年普高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合肥通用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层次:高职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西路
888
号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
、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新生。
2
、录取专业时,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按进档考生的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尽量满足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第一专业志愿确实无法满足的,录取进第二专业志愿。若所有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凡服从专业调剂的,将由学校调剂到相应专业。高考总分(含加分)无法满足所有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3
、各专业对单科成绩、外语语种没有特别要求。
4
、各专业对男女生无比例限制。
5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六、颁发证书: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合肥通用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七、学费标准:严格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执行。学费:理科专业
4680
元
/
学年,文科专业
4200
元
/
学年(我院文科专业仅指市场营销、电子商务、计算机多媒体技术等专业)。住宿费:
800
元
/
学年。最终收费标准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许可证为准。
八、联系方式:
电话:
0551-5335652
、
5319638
,
5313862
〈传真〉
网址:
http
:
//www.hftyxy.com E-mail:hftyxy@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