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警官职业学院
学校全称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
层 次 高职
办学类型
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录取规则
1.
根据最新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 录取具体方式:
(1
)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依此类推。
(
2
)按志愿优先原则分配专业,优先满足院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的专业志愿。第一专业志愿按照考生的高考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则按照考生的第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依此类推,进行后续专业志愿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若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调剂到相应有空余计划的专业。
(
3
)成绩无法满足所报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3.
体检要求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4. 录取时,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5. 学生毕业后颁发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收费标准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邮编:
230031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清溪路
78
号
电话:
0551-2233386
〈传真〉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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