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名称: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
层次
:高职
办学类型
: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录取规则
:
1
.
根据最新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
.2009年在
安徽省招生专业有
法律事务、法律事务(经济法方向)、法律事务(行政法方向)、法律文秘、书记官、心理咨询、公共事务管理、会计(司法实务方向)、国际贸易实务、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络安全方向)、应用英语(法律方向)、新闻采编与制作(法制新闻方向)等14个专业。
3
.录取具体
方式:
按教育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平行志愿录取工作的实施办法,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
按照
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
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
4
.体检要求:对于报考我院法律类、新闻类、公共管理类、计算机类等专业考生,请仔细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不符合要求的考生慎重报考。
5
.录取时,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6
.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7
.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证书种类:安徽警官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招生咨询方式:
邮 编:230031
地 址:合肥市清溪路78号
电 话:0551-2233386
传 真:0551-2233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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