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是经黑龙江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国家公办,独立设置的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黑龙江省示范性建设院校。设生态工程系、材料工程系、信息工程系、建筑工程系、经济管理系、机电工程系和师范分院,共
44
个专业,是一所以生物生态类、林产工业类为主,涵盖信息、管理、师范等几大门类,林科特色鲜明、多学科,面向全国招生的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
学院坐落在风景秀丽的镜泊湖畔牡丹江市区内,占地面积
5000
万平方米,是全省占地面积最大的高职院校。学院有自己的实验林场,是牡丹江市环城山重要组成部分,校园内的森林植物园被称为牡丹江市的一片肺叶。
学院校园建设布局有序,鸟语花香,绿草如茵,优雅别致,素有“丹江第一园”的美誉。莘莘学子,梦一样的年龄,花一样的青春,来到这诗一般的校园,必将构成一道人生最靓丽的风景。
学院校园占地面积
60
万平方米,建筑面积
11.
学院始建于
1958
年,文化底蕴和专业积淀深厚,论文专著不胜枚举,科研创新与时俱进,现有专任教师
280
人,其中教授
36
人、副教授
190
人,硕士研究生
60
人。“双师素质”教师占专业教师人数
76%
。半个世纪以来,几代园丁秉承“修德强技、树木树人”的校训,绘就青山绿水,育出桃李满天。
删繁就简三秋树,领异标新二月花。
考生、家长最关心的是就业,我们学院最重视的是就业!
在就业工作上,我院领异标新,独树一帜,以“定单式培养为基础”,率先创建了“毕业生就业工作综合保障体系”。几年来,我院木材加工、
2006
年,一次就业率
95.84%
,全省名列第一。
2007
年,一次就业率
90.22%
,全省名列第十七。
2008
年,一次就业率
92.35%
,全省名列第三。
金融危机,严重殃及大学生就业工作,然我院
2009
届毕业生就业
率,截止
想千方百计、走千山万水、说千言万语、吃千辛万苦,切实保证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
●
收费标准:
学院按不同专业学费标准收取。书费预交
600
元(多退少补)。住宿按不同档次的房间收费,标准分别是
600
、
800
、
1200
元
/
年。
●
特困生助学:特困生凭县以上民政部门颁发的特困家庭证明,可办理助学贷款。学院可为特困生提供勤工俭学方面的帮助。
●
奖学金设置:
国家奖学金:
8000
元
/
年
/
生;
国家励志奖学金:
5000
元
/
年
/
生;
国家助学金:
3000
元、
2000
元、
1000
元
/
年
/
生。
黑龙江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座落在素有
“
丹江第一园
”
美誉的黑龙江省镜泊湖畔牡丹江市。为省级文明标兵单位,花园式单位。
学生公寓设有4人间、6人间、8人间,按不同档次的房间收费,标准分别是1200、800、6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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