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是省政府批准设置、具有高等学历招生资格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原全国政协副主席叶选平为学院题写校名。学院设龙洞、石井两校区,总部设在龙洞。学院为副厅级建制,归省司法厅管理,在教学及专业建设等方面受教育厅、教育部指导。
学院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高等法学教育基地、司法行政系统干部培训基地和监狱、劳教工作理论研究基地。
学院占地面积
13.8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0.26万平方米。学院现有教职工301人,其中专任教师184人,具有高级职称教师81人、中级职称70人。现有专科学生3147人。学生着人民警察制服,实行警务化管理。
学院现有基础技能部、警察系、信息管理系、工商法律系、基层法律系、司法鉴定系、安全保卫系等
7个教学部门。
学院与华南师范大学开放学院相沟通办学,开设了法律专业(本科段)自考班,
结合我院专科课程学习进行本科助考辅导,学习周期二年。我院专科课程成绩合格,本科相同课程可免考。
本科
考试科目全部合格后
,发
华南师范大学和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合署的本科毕业证书
。我院学生可在专科学习时间富余、经济条件许可的前提下
,同时套读本科学历课程。
学院有适应学生严格训练的警体技能训练场地和器材,有较完善的现代化教学设备和图书资料及实训基地,能充分满足学生实战技能训练和学习掌握专业知识的需要,目前正筹建建筑面积
1.4万平方米的新警体馆和科学实验楼。
学院以“忠诚、明法、勤学、强警”为校训,注重警察意识、法治意识的培养,增强学生的政治素质和专业技能,为全省监狱、劳教机关输送合格的人民警察,为司法行政系统和其他企事业单位培养法律工作和安全保卫人才;为公检法机关输送文能办案、武能擒敌、政治合格、作风优良的人民警察和法律工作者。毕业生良好的素质和工作适应能力,得到用人单位的普遍欢迎和好评。
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2018-05-30 09:00:00
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2017-06-19 11:04:00
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2016-06-12 10:55:00
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2015-05-21 22:26:00
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2014-05-23 10:48:00
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2013-04-27 10:43:00
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2012-04-11 16:13:00
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2011-04-11 10:03:00
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2010-04-27 10:43:00
2009年招生章程 2009-04-20 19:06:00
招生章程 2008-05-13 14:50:00
录取批次的安排
2007
年招生章程
一、办学性质
我院为经广东省政府批准设置、教育部备案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省属公办普通高等院校。国家代码
12960
。
二、办学类型、学制
办学类型:普通高校;学制:普通类三年、高职类二年
(
高职类只招广东省考生
)
。
三、办学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龙洞龙腾路
245
号。(石井校区:广州市白云区石井石潭西路
30
号)
四、招生专业
现设有刑事执行(狱政管理方向)、刑事执行(心理矫治方向)、司法警务、司法警务(劳教管理方向)、安全防范技术、法律事务、司法鉴定技术等专业。
五、考试科目
普通高中考生需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校普通类招生考试,中职、技校和职中毕业考生(以下简称“三校生”)需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校高职类招生考试;“三校生”考生还需获得相应的专业技能证书才能报考。具体考试科目由各省招生办按照有关规定及我院具体要求,在《招生专业目录》或《填报志愿指南》上刊登,并在考生填报志愿前由各省招生办向考生公布。
六、专业要求及录取限制
(一)身体要求
1
、
警察类专业
根据专业的特殊性,报考警察类专业
{
刑事执行(狱政管理方向)、刑事执行(心理矫治方向)、司法警务、司法警务(劳教管理方向)、安全防范技术
}
的考生要符合以下条件:
(
1
)普通类考生:年龄不超过
22
周岁(
1985
年
1
月
1
日后出生);女生比例不超过
20%
;男生身高≥
168cm
以上,女生身高≥
158cm
;双眼裸眼视力
4.5
以上;五官端正;肝功能正常,无残疾,无其他严重疾病;未婚。
(
2
)高职类考生(“三校生”):年龄不超过
22
周岁(
1985
年
1
月
1
日后出生);女生比例不超过
30%
;男生身高≥
168cm
,女生身高≥
158cm
;双眼裸眼视力
4.5
以上;五官端正;肝功能正常,无残疾,无其他严重疾病;未婚。
2
、
非警察类专业
报考非警察类专业(法律事务、司法鉴定技术),男女生比例不限,年龄不超过
22
周岁(
1985
年
1
月
1
日后出生),男生身高≥
163cm
,女生身高≥
155cm
,无残疾或其他严重疾病;未婚。
(二)政治要求
要求考生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强,现实表现好,没受过刑事处罚,志愿并适合从事人民警察、司法行政和法律服务工作。
七、录取规定
1
、
录取批次:第三批专科
A
类。
2
、
录取方式:实行计算机网上录取。
3
、
录取原则: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择,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由省招办按我院的招生计划数,以
1
:
1---1
:
1
.
2
的比例投档,学院按考生填报志愿的顺序(包括专业志愿顺序)和其他条件,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
、
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原则:根据各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按照各专业招生人数及考生填报专业志愿的顺序、综合考虑考生的能力素质、身体条件等,择优录取。对所报专业已满,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5
、
照顾投档考生的处理
(
1
)对需加分投档的处理,由省招办按有关文件的规定,依次投档,学院根据考生的条件,择优录取。
(
2
)对需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根据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报省招生委员会审批。
6
、
退档原则
(
1
)退档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
(
2
)理由充分、明确;
(
3
)学院派出纪检监察人员对退档情况进行监督、备案;
(
4
)学院招办负责对考生提出的退档质疑作出解答。
八、收费标准
1
、
学费:警察类专业
{
刑事执行(狱政管理方向)、刑事执行(心理矫治方向)、司法警务、司法警务(劳教管理方向)、安全防范技术
}
为
5500
元
/
学年,非警察类专业(法律事务、司法鉴定技术)为
4500
元
/
学年。
2
、
住宿费:各专业均为
750
元
/
学年。
如有变动,则以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
九、奖学金制度及助学措施
1
、
设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为
1000
元,占学生总数
3%
;二等奖学金为
800
元,占学生总数
5%
;三等奖学金为
500
元,占学生总数
10%
。
2
、
申请国家奖学金和发放临时生活补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还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或由学院给予一定的临时生活补助。
3
、
设立勤工俭学岗位。
4
、
奖励“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团干)”和“优秀团员”。
十、监督机制
1
、
成立由院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全过程。
2
、
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十一、咨询联系
查询网址:
http
://
www.gdsfjy.cn
电子邮件:
gdsfjy_zsjyb@163
.
com
联系电话:
87083551
传真:
87084029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洞龙腾路
245
号
邮
编:
51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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