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 湖北宜昌

院校隶属湖北省教育厅

创建时间2000年

男女比例 45:55

博士点个数暂无信息

硕士点个数暂无信息

加入对比
学校简介

三峡大学科技学院是 2000 9 月经教育部备案、湖北省教育厅批准,由三峡大学与宜昌市人民政府和宜昌教育实业开发总公司合作试办的一所本科层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其前身是三峡大学宜昌分校。 2004 2 月经教育部批准确认为高校独立学院。

学院位于三峡工程所在地、世界水电之都、中国旅游名城 —— 湖北省宜昌市,占地面积 885 亩。学院以三峡大学的学科优势为依托,采用新的办学机制和运行模式,培养实用型、技能型和复合型人才。开设有水电类、电气类、机械类、经济类、文法类、医学类、艺术、音乐等 27 个本科专业和输电线路工程技术、旅游英语、数控技术等 22 个专科专业。目前学院在校生人数达 10059 人,专任教师 466 人,其中教授、副教授的比例为 42%

学院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治校,质量立校,特色兴校,改革强校”的办学理念。在人才培养方面,遵循高等教育教学规律,确立了“学科专业知识+外语应用能力+现代实用技能=综合素质”的人才培养模式。学院充分发挥三峡大学综合办学的优势,以市场为导向,以满足社会需求为目标,在加强基础理论知识、基本技能的基础上,着力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创业精神,注重培养学生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使学生具备适应未来社会竞争需要的综合素质。

办学十年来,毕业生一次就业率一直保持在 90 %以上,共为社会输送了近 8000 余名毕业生,他们分布在祖国大江南北,正在为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做出贡献,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

展望未来,学院将在规范办学的基础上,继续弘扬“求索创新”精神,按照“稳定规模、提高质量、突出特色”的方针,进一步加快学院的建设与发展,求真务实,锐意进取,努力实现新的跨越。

展开查看全部
通讯地址
湖北省宜昌市大学路18号
联系电话
0717-6394010;6394011;6393106
校园环境
独立卫生间:
寝室人数:
空调:
食堂数量:
食堂
住宿
学生公寓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的不同来确定,从 800 / 年至 1200 / 年不等,学生宿舍全部实行公寓化管理。
专业级差:
投档比例:
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8-05-09 15:20

录取批次的安排

经各省招生委员会批准,我院本科专业在外省的录取批次一般安排在本科三批,国标代码为13236;在湖北省录取批次为:本科在第三批,专科在第四批高专二档,省代码为3117。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艺术设计专业录取:在文化成绩符合所在省提档要求,并在所在省专业联考合格的情况下,学院按照综合分(文化成绩× 50 %+专业成绩× 50 %)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音乐学专业录取:在文化成绩符合所在省提档要求,并在专业成绩合格的的情况下( 外省考生使用所在省联考成绩,湖北省考生使用湖北省独立学院六校非美术类艺术专业联考成绩) 从投档考生中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加分政策

学院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所划定的有关批次投档分数为提档线,按招生部门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对于省级招生部门规定的各种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投档的考生,学院均予以承认。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学院所有专业招收男女生比例不限,且对应届生和往届生同等对待。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为了更好地贯彻“依法治招”的要求,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关于做好 2009 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并结合三峡大学科技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学院中文全称为三峡大学科技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国家标准代码为 13236 。注册地址为湖北省宜昌市大学路 18 号,邮政编码为 443002

学院为独立学院,有 27 个本科专业, 24 个专科专业,面向全国招生。学院对符合毕业条件或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按照《独立学院设置及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26 号】的相关规定,分别颁发三峡大学科技学院具印的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

学院的招生工作在三峡大学招生及就业指导处的领导和三峡大学监察处的监督下进行,招生联系方式为:

通讯地址:湖北省宜昌市大学路 18 邮政编码: 443002

电话: 0717-6392282 6394011 6394010 传真: 0717-6394425 6394011

网址: http://www.ctgu.edu.cn http://210.42.35.198

E-mail zbb@ctgu.edu.cn

学院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所划定的有关批次投档分数为提档线,按招生部门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对于省级招生部门规定的各种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投档的考生,学院均予以承认。

艺术设计专业录取:在文化成绩符合所在省提档要求,并在所在省专业联考合格的情况下,学院按照综合分(文化成绩× 50 %+专业成绩× 50 %)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音乐学专业录取:在文化成绩符合所在省提档要求,并在专业成绩合格的的情况下(外省考生使用所在省联考成绩,湖北省考生一般使用考生报考三峡大学的专业测试成绩,同时学院认可华中师范大学、武汉音乐学院、长江大学、湖北师范学院同专业合格成绩),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普通本、专科专业录取:在文化成绩符合学院提档要求的情况下,学院原则上满足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报到后达到相关规定者,可申请调整专业。

英语专业文理兼收,按 150 分为满分计算,其高考英语成绩不得低于 100 分。

学院大学外语教学以英语为主。

凡填报学院志愿的投档考生,按规定录取后一律不换录、不退档。

请填报学院志愿的考生务必填写有效的联系电话,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在录取过程中能及时联络,或主动与学院取得联系,表明录取志向,以免影响录取。

学院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将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标准执行。新生进校后均安排体检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学院相关规定处理。

本科专业
[医学]
  • 临床医学
  • 护理学
[工学]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电子信息工程
  • 自动化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土木工程
  •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
  • 水利水电工程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生物工程
[文学 ]
  • 英语
  • 广播电视学
[法学]
  • 法学
  • 法学
[管理学]
  • 工程管理
  • 市场营销
  • 财务管理
  • 人力资源管理
  • 物流管理
  • 旅游管理
[经济学]
  • 金融学
  • 国际经济与贸易
[艺术学]
  • 音乐学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视觉传达设计
  • 环境设计
专科专业
[交通运输大类]
  •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制造大类]
  • 数控技术
[医药卫生大类]
  • 护理
[土建大类]
  • 工程造价
[文化教育大类]
  • 旅游英语
[材料与能源大类]
  • 高压输配电线路施工运行与维护
  • 发电厂及电力系统
[水利大类]
  •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管理学]
  • 工程造价
[艺术设计传媒大类]
  • 艺术设计
[财经大类]
  • 会计
百度百科

官方微博

微信公众号

知乎评价

学校官网